1、问:对于A+H公司或者A+B+H公司,如果买入的A股股份的数量超过某公司已经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5%但是未超过该公司已发行A+H或者A+B+H的股份总数的5%,在此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披露?
答:证券法的规定是总股本的5%。对于A+H公司或者A+B+H公司,如果买入的A股股份的数量超过某公司已经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5%但是未超过该公司已发行A+H或者A+B+H的股份总数的5%,在此情况下不需要按照此条进行披露。
2、问:跨年度在未来一个月减持限售股份超过1%,是否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里的一个月指的是指每个连续滚动的一个月(例如,若当日是5月10日,则未来一个月是指5月10日至6月9日),而不是每个自然月,与跨年度、跨月份无关。从事后来看,即以当天为起点,往前计算到上一月的同日的后一日(例如,若目前为5月6日,则事后计算一个月的减持比例是否超过1%,应考察4月7日至5月6日。如果上月没有对应的日期,则往后顺推。例如,若目前为3月29日,则事后计算一个月的减持比例是否超过1%,应考察3月1日至3月29日)。
3、问:当日买入可转债当天可以转股吗?可转债具体如何转股?
答: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可转债转股具体要求为:首先,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
4、问:中小企业板股票在集合竞价时是否受“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这条规定限制?
答:此条规定不适用于集合竞价,仅适用于中小板连续竞价期间。
5、问:证券质押合同到期,不办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的,证券质押是否有效;如果需要继续质押,该怎么办理?
答:有效。质押登记不设到期日,直至质押权人申请解除时,质押权才消灭,因此质押合同到期与否对质押权没有影响。质押合同到期后续签质押合同的,因质押登记所对应的质押合同等质押材料已发生变化,为保障质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议解除该笔质押后重新办理质押登记。
6、问:质权人(例如:银行支行)无法定代表人的,如何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答: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可出具负责人证明书。
7、问:创业板股份能否办理证券质押登记?
答:可以。
8、问:国债申报转入质押库当天能否进行质押式回购?
答:不可以。用于质押式回购的国债必须提前入库,最迟申报入库时间为T-1日,T日为国债质押式回购申报日。
9、问:T日进行1天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国债哪天可卖出?
答:T日在深交所达成的国债1天质押式回购交易,T+1日进行初期结算,T+2日进行到期结算。投资者在到期结算的当天(T+2日)可申报质押券出库,申报出库的次日(T+3日)国债可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