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理财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本刊记者 钱丽 l 文
婚姻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它有可能带来收益最大化(美满婚姻最幸福),也可能带来亏损最大化(不幸婚姻最痛苦)。面对婚姻中的众多风险及陷阱,我们该如何去应对、去防范?婚姻理财,你准备好了么?
八项注意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不仅让未婚男女不舒服,也让已婚男女不好过。对于房子的所有者,离婚的财产成本降低了,另一方的离婚财产成本提高了。若是婚姻不能一劳永逸,离婚还要分割财产,到头来人财两空,岂不冤枉?守不住人,就要守得住财,这是现在很多人的想法,无关性别。
①婚前协议
结婚前,通行的做法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家电家具。按照新婚姻法,如果将来离婚女方会比较吃亏,双方可以签一份书面协议,最好还对协议加以公证,如果离婚,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财产。
还有一种做法更为省事。女方与其出装修和家具家电的费用,不如将这笔钱投入到买房中,房产证上还能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既保护了女性的自身权益,又不必签让人尴尬的婚前协议。
②婚内公证
已婚族在对待婚前房产方面,应该充分了解对方对于财产的处理意见和态度,如果房产确实由双方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建议房产证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另外,夫妻如果想各自支配各自的收入,在经济上彼此独立,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公证。
现在很多白领阶层经济独立,夫妻间会说:“如果你要投资经营,那么,你欠的债也自己还。”这只是夫妻间口头的约定。实际上法律将这情形称之为夫妻财产约定制。如果夫妻间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对这些约定进行公证。当然,这些都要建立在夫妻间认同的前提下,因为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卫婚姻。
③银行转账
很多老年人不会转账,只会用现金付款,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不能用现金,一定要用银行转账,且要保管好出资凭证,这样可以证明是由父母出资的。
④财务公开
夫妻之间财务信息不透明的现象,在很多人的婚姻生活中存在,这实际上是婚姻理财中的一个重大风险,一旦有一方发生意外,就有可能让这个家庭的财产旁落他人。更可怕的是:如果一方瞒着对方私自对外举债,一旦发生意外,则会使对方的生活陷入巨大危机。
⑤对外担保
不要为你朋友的债务提供担保,一旦你的朋友不能按时还债,债主就会找到你的头上,你就成了债务人。即便是亲戚,也不要给他们提供担保,这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⑥“小金库”
建立“小金库”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家里的“大金库”。“小金库”中的钱多到一定程度,就应该向“大金库”回流,否则,一旦被对方发现,就会引发“家庭战争”。关于“小金库”大小的衡量标准,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参考标准:家庭存款的5%。
⑦保单处置
保单却一直是离婚时最容易被忽视的资产。很多人可能从未想到过离婚后保单该如何处置,甚至一些怕麻烦的投保人会选择直接退保以除后患。
保险专家认为,家庭成员应对保险资产多加重视,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妥善处置,尚在缴费期的保单切不可盲目中断,更不应随意退保。
⑧共同理财
钱是两个人挣的,也应该由两个人管理。首先,由夫妻二人共同参与制定家庭理财总体方案;其次,确定夫妻二人理财工作分工;最后,定期检查理财方案实施情况,对方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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