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未来钱,幸福早来XX年”,这些富有诱惑力的广告语让许多人踏入信用卡“喜刷刷”一族的行列,成为了背负一身卡债的“卡奴”。
2009年底,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作出明确规定,一时间,因信用卡“恶意透支”而获刑的新闻案例层出不穷,“卡奴”们风声鹤唳。元旦前后,通过QQ、论坛等网络工具,“卡奴”们结成自救联盟,一面交流信息相互帮助,一面向社会呼吁寻求声援。
QQ自救联盟
难以解除现实困境
“今天你们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了吗?”在“卡奴交流群”里,这是相当于“早上好”和“晚安”的问候语。
这个QQ群的名字原是““卡奴”自救群”。群内目前有105名成员,来自全国各大城市,以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居多。他们使用统一的群名片格式“所在城市—欠款额度—个人网名”,呈现出的便是“卡奴”们的众生百态:“北京—29万—求救”、“河南—6.8万—等贷款”、“深圳—2万—寻套现”、“大连—4.1万—刚还9千”、“上海—30万—戒赌”……
加入该群要求欠款额度最低1.5万元,但大多数人远远超过了这个数额。欠款额最高的是群主“广州—52万—酒精”,记者尝试联系他进行采访而未果,据群内知情者透露,他已去香港寻找机会赚钱还债了。
在这个群里,“卡奴”们每天交流郁闷的心情,分享成为“卡奴”的经历,询问银行催收情况,分析“恶意透支”的相关法律,但这一切,并不能使他们在现实中少接到几个银行催收电话、少承受工作的压力或是找亲戚朋友借钱时少见几张冷脸,更无法挽回失业的现实或者家庭的破裂。
曾有成员发起互相帮助找工作的行动,让群友们各自列出擅长的技能、工作经验等等,如其他成员有相应工作机会便提供给合适的人,但响应者寥寥无几,更多人希望得到的是比工作更便捷的还债办法,比如套现、彩票甚至高息贷款。
“我在群里活跃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发现每天这样的讨论其实跟‘自救’无关,互相传染灰暗的心情,不如赶紧赚钱还债,还完了把卡销掉,再也不碰了吧!”群成员之一“武汉卡奴成长中”说,他不再关注群里的动态,已在学习之余开始打工。
网上请愿信
质疑者众同情者少
为争取大众声援,“卡奴交流群”内的一名北京“卡奴”起草了一封《中国信用卡卡奴请愿信》,于元旦前后发布在天涯论坛、爱卡论坛等网站。信中列举了三个“卡奴”的经历并公布联系方式,描述了沉重的卡债给其带来的困境,既表示了还款的决心,也对银行滥发信用卡、催收等行为进行了声讨。
但事与愿违,大多数回帖的网友不仅不同情“卡奴”们的遭遇,反而持质疑态度者居多。
在讨论中,群内的“卡奴”们大都表示,在办卡之初是有足够的还款能力的,却由于债务积累或者突然失去经济来源等原因,背上卡债无法翻身。
有“卡奴”反思,“没钱才刷卡”往往是使他们陷入卡债泥潭的转折点。记者见到其中一名广州“卡奴”,他原在番禺天幕电脑城经营电脑维修生意,去年过年之后因经营不善,缺乏资金,便反复透支所持的3张信用卡用以支付雇员工资,直至去年5月其维修店关门,近3万元卡债便让失去经济来源的他无法翻身,连女友都不得不分手。
但这些都难以得到网友谅解。“银行滥发卡固然是很大隐患,但持卡人胡乱挥霍的时候,难道就都不会考虑后果?算数没学好,自制力也无,不要连承担责任的勇气都没有。”
个人破产保护
最后的救命稻草?
债务压身之际,一些“卡奴”寄望于个人破产保护,并取得部分网友赞同。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参照国际经验,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这一制度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意味着,首先,当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能够避免恶性追债的行为,保护破产人的权益;其次,在破产期间,债务人的权利和资格将受到一定限制,如禁止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等,直至债务人符合法定再生条件,这也有利于破产者重建个人信用。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伍艳萍则提醒广大“卡奴”,不要对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寄予过高期望。一方面,由于个人征信系统等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因此出台《个人破产保护法》的时机仍不成熟。另一方面,即使我国建立个人破产保护的法律制度,它也不会保护恶意欠债人;即使个人破产制度能够豁免部分债务,但对债务人以及债务本身都会有严格的规定。
郭田勇教授也认为,尽管造就“卡奴”的也有制度缺陷等多方面原因,但“卡奴”们现在应该做的仍旧是努力摆脱债务。“目前最现实的办法仍是尽量与银行协商还款,以后要学会理财,量力而行,须知信用是一个人最昂贵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