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单一类资金信托,正呈现日益膨胀之势。
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国信托资产规模达48114.38亿元,同比上年底3.04万亿元的规模,大幅增长58.25%。其中,单一信托几乎处于失控式发展,去年新增10162.35亿元。
“能做单一信托的,绝不做集合信托。”某信托公司华南公司中层人士直言。几无监管、程序简便、成本低廉,诸多优势令单一信托成为多数信托公司的不二选择。
然而,信息披露缺乏和监管缺失,也为单一信托埋下风险地雷。多名信托公司人士称,信托项目风险无从为监管和公众知晓,信托公司充当“通道”曲意逢迎委托人,都使得投资项目风险更为凸显。“监管应加快督促信托机构主动管理,防范单一信托过量做大。”
单一信托扎堆 与集合信托相比,操作单一信托程序简单,不用到监管部门报备,不怎么耗费营销成本、渠道费用。
紧缩的货币政策和旺盛的投资需求,造就了中国信托业的勃兴。
我国4.8万亿信托资产规模中,从资金来源细项看,集合资金信托余额为13589.96亿元,在全部信托资产中的占比达到了28.25%,同比2010年底增加7323亿元,增幅高达116.85%。管理财产信托余额1706.26亿元,占比3.55%。
除这两者外,单一资金信托占据了大头,在全部信托资产中的占比达到了68.21%,去年末余额是32818.17亿元,新增10162.35亿元,同比增幅44.85%,其中,仅2011年四季度末余额的增量就已经高达4894.81亿元。
单一资金信托项目,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需通过信托公司的网站、银行的柜台等发布公开信息不同,单一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用益信托网首席分析师李旸表示,近几年来,单一类信托比例一直较高,2010年曾占比达74.51%,如今虽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高位,绝对量更大,机构投资者对此类信托具有旺盛的需求。
前述信托公司中层人士介绍,单一信托的需求者包括银行、上市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种资金富余机构。对信托公司而言,操作单一信托的程序简单,不用到监管部门报备,不怎么耗费营销成本、渠道费用,而集合信托受到较多监管,耗时较长,信息披露复杂,还不利于部分机构灰色操作。
不透明是某些资金最喜好的外衣。信托业内人士称,一类是广为知晓的私募基金借道信托“合法化”,一类是券商集合理财与信托合作。操作模式为,信托公司发行投资二级市场的集合信托计划,券商以自有资金作为单一投资者参与信托计划,同时,券商兼任投资顾问的角色,引导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参与收益分配。
“还可能有境外资金,以中国法人身份与信托签订单一信托协议,各种类型五花八门。”业内人士称。
监管缺位 私密性虽是单一信托的特质,但并不能成为信托公司违规操作的借口。
前述信托公司管理人士透露,去年有包括银行在内的诸多机构寻求信托进行资产腾挪,绕避监管。在单一信托中,除了小部分通过银行理财进行股票受益权投资、固定资产受益权投资符合监管要求外,约有70%单一信托带有“不良”性质,通过投资银行理财帮助银行倒腾了许多票据资产,这些都可算是实际的“影子银行”。
“银行是单一信托的大户,最主要的委托人,信托公司只是作为通道,不需要主动管理。”他说。
这名人士续称,与单一信托相比,集合信托主动管理的意味更强,从产品设计、产品推介销售,以及后期的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托公司都占主导地位,这也是银监会近来对信托机构的一贯要求。
和集合资金信托项目相比,单一信托的委托人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北京一信托公司信托经理称,越是单一信托越好过公司的风控会和决策会,甚至有些公司根本不过会,直接就发售了。
即便就过会的信托项目而言,恶性的风险隐患也已爆出。据媒体报道,国投信托灰色操作,于2012年1月18日发行“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发行人泰莱能源竟连续三年无营业收入。
国投信托一内部人士对本报称,项目缺乏内外部披露或交流,其是公司一员都不曾听说此项目。“无论集合信托还是单一信托,项目信息和投资过程不仅应向投资者披露,也应该对公众披露,以倒逼受托人做好风险预防措施。”
李旸认为,不排除单一信托有关联公司利益输送的嫌疑,这也将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单一信托自有其适合的类别,比如房地产项目、矿产资源等风险较大领域都不适合单一信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