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熊某等11人
熊某原是新加坡投资代理、火凤凰礼品MALL董事总经理。2010年初,由于他经营的火凤凰公司欠款到期,他找到资金中介,先后勾结银行员工,诈取他人钱财7000余万元。昨天,市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等11人骗取他人钱财一案。
高利息引诱他人存款1000万元 2010年初,熊某经营的火凤凰公司欠款到期,资金链几近断裂。为了能尽快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熊某找到资金中介,希望帮忙融资,承诺月息3分。二人商定,由中介安排资金方到指定银行存款,再通过银行把存款支取出来。
商定好这个方案后,熊某和中介勾结银行工作人员上演了一场天衣无缝的“偷梁换柱”之计。
他们是这么做的: 第一步:高利息引诱公司存款 夏某是一家蔬菜公司的总经理,2010年初,他通过下属介绍,认识了在银行工作的白某。白某告诉他,只要承诺把钱存入银行,一年内不支取,不查询,便可以得到高利息。
第二步:制造假资料 夏某应允。4月,公司财务人员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填写了开户的资料。在办理开户资料的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彭某,通过该蔬菜公司假章、修改开户资料等手段,使火凤凰公司控制了蔬菜公司在银行的账户。
第三步:如何转账 2010年5月份,由于转账必须办理结算证和转账支票,熊某便安排公司司机至银行办理结算证和转账支票,彭某在结算证和转账支票中盖蔬菜公司假章。
5月13日至5月19日期间,蔬菜公司的1000万陆续到达在银行开户的账户上。熊某得知此事后,先后填写140万、365万、75万、195万、225万的转账支票,并盖上了蔬菜公司假章。
至此,蔬菜公司所开立账户中的925万元就以支票的形式全部转入了火凤凰公司所控制的账户中,另外75万元直接转入某实业公司用以还款。
其间,为了防止蔬菜公司察觉,彭某还通过扫描对账单,删除转出金额,留下转入的明细邮寄给蔬菜公司。
私自办理客户借记卡窃取6540万 在勾结银行员工,以高利息引诱公司存款的同时。熊某还另找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窃取他人存款654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被告人彭某找到银行柜员刁某,同样以高额利息引诱客户至银行存款,再买通银行柜员在办理活期存折过程中私自办理客户账户借记卡,并截留该卡、私设密码,控制客户账户,将账户内资金提供给用款人使用。
5月至7月,短短2个月时间,刁某、彭某等人用该方法将张某、许某等7人共计6540万元存款,全部转出使用。事后,与之相关人员分别得到上万元的好处费。
昨天,公诉机关以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对被告人熊某等11人定罪量刑。而庭审中,被告人对部分指控予以否认。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