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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开年就吃大罚单 多项违规累计被罚101W

2012年01月12日11:31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严”字当头成为今年监管的最大特点,最大财险公司人保财险开年就吃“大罚单”。记者昨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因近两年多项违规被查处,连吃五张罚单,被罚款101万元。

  人保财险北分的违规行为包括中介业务、意外险业务、货运险业务记录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高管人员等。

  北京保监局披露的处罚决定显示,该局抽查人保财险北分6家支公司均发现未如实记录保险中介业务事项的问题,涉及保费金额1562.66万元,占抽查总量的6.4%;涉及手续费金额922.6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33.5%。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对直销业务所留下的手续费远低于中介业务手续费收入,利用中介业务套现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惯用手法,有的还将自保业务转为中介业务增加手续费,不如实记录中介业务就在所难免。

  上述未如实记录中,情节较严重的分支机构包括密云支公司、直属支公司、大兴支公司。例如,密云支公司使用自身领购的249张“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列支近20家兼业代理机构中介业务手续费671.98万元。其中,53张发票加盖密云支公司“发票专用章”,22张发票未加盖任何印章,手续费金额共计238.82万元。经查,用于支付手续费的234张转账支票中,有209张“收款人”一栏显示名称与财务凭证后附“中介业务结算单”上的代理机构名称不一致。

  在意外业务保费收入不真实方面,人保财险北分表现为,2010年共有33709份保单核保时间晚于保险起期而造成保费收入延迟确认,涉及金额6735.4万元,占意外险保费收入总额的68%;跨年确认保费收入的意外险保单4571份,其中于2010年以前起期生效、在2010年核保并确认收入的保单3082件,涉及金额375.75万元。于2010年起期生效、在2011年核保并确认收入的保单1489件,涉及保费金额415.4万元。

  北京保监局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2010年人保财险北分的分支机构普遍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涉及保费金额1275.1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5.2%;套取费用140.32万元,占抽查总量的5.1%;2010年6月-2011年1月,人保财险北分还在未报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的情况下,任命7人分别担任分支机构高管职务。

  针对不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问题,人保财险北分被依法处以罚款5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3个月的处罚,而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高管人员分别被罚30万元和10万元。同时,多位与违规事件直接关联的负责人共计被罚11万元。

  此外,多家保险中介公司与人保财险北分在业务来往过程中因编制并提供虚假报表等被罚33万元。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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