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平台”应负起责任
晶报:在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您个人有何思考?
林长平:在我看来,“中间平台”应肩负起社会责任,有更多、更好的作为。这些“中间平台”,主要有银行、电信营运商和网络服务商(主要是搜索引擎)等。我认为可考虑建立异常转账识别模型和运用回款机制。非接触性诈骗,作案者基本上都通过银行转账或柜员机取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确保储户资金安全的重要关口。对于每笔可疑转账、取款,银行都应该多留个心眼、多问问、多想想,谨慎从事,切不可为了业务量和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义务。
晶报:在电信营运商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林长平:非接触性诈骗案件中,诈骗信息基本上都是通过电信运营商发送的。电信运营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技术手段,对可疑信息进行甄别,对不法信息不予传输,力争不为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
晶报:网络服务商应扮演什么角色?
林长平:目前,一些用于诈骗的“钓鱼网站”、假机票售卖网站,通过向搜索引擎经营者缴纳高额费用的方式,再利用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机制,在网页中排名靠前,进入网友视野,搜索引擎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现在确实到了我们该警惕、反思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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