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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紧张企业曲线圈钱 票据信托火爆变相放"贷"

2011年12月03日10:14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李崇磊

  本报记者 李崇磊 北京报道

  今年诸多的财富管理方式中,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市场的火爆程度不相伯仲。由于发行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为银行的经营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银行方面可谓是乐此不疲。因此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出台了若干政

策,试图规范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然而,由于岁末信贷额度吃紧,理财产品发行受限的各大银行,又捡起了“银信合作”的生意。

  信贷紧张信托上阵

  到了年底,到处都是催账要钱的。资金不充裕的企业,肯定要找银行想办法,但是目前银行的头寸也非常紧张。数据显示,截止到10月31日,工农建中四大行今年的信贷余额只剩下不到5000亿元。一方面是企业蓬勃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银行也没有“余粮”,面对这样的矛盾,高收益率的票据信托产品开始在市场中大量出现。

  中融信托的王建向记者详细解释了票据信托业务的内容。票据信托主要涉及4个主体,分别是企业、信托公司、银行以及投资人。急需资金的企业,将手中持有的商业汇票找银行贴现,提出资金;银行方面将已贴现的各类票据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平台发行理财计划;信托公司将这些打包好的信托计划出售给投资者,筹集资金。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从投资者方面获得资金,并且付出利率,投资者也通过购买信托产品获得了收益率,利率和收益率之间的差额则成为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利润来源。

  类似的票据信托计划一般分为资金信托计划和财产信托计划两种类型。在这些信托计划中,委托人也就是受益人,是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标的资产是银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资产。在实际操作中,第一种情况是委托人持有这些票据资产至到期日,则发行约定规模的信托计划;第二种情况是委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有资金需求,需要变现票据资产,那么这个信托计划就可以分多期发行,每一期的信托规模根据委托人计划的资金需求确定,这样一来单期信托发行的规模相对较小,降低了寻找信托计划受益权受让人的难度;第三种情况是委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后有资金需求,需要变现票据资产,则设立一个开发式的单一信托计划,在计划成立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需求由银行贴现部分票据资产,信托计划的规模也相应缩小;第四种情况是确定信托发行总规模后,设立一系列若干个单一财产信托计划,单个信托计划的规模根据单一客户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确定,但是总额不超过信托发行总规模,当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可以将单一信托计划的受益权转让给单一的机构投资者。这四种情况,前三种属于资金信托,最后一种属于财产信托。

  由于发行票据信托后,银行可以通过多次贴现来释放信贷空间,这样一来,信贷余额的紧张能得到缓解,同时企业也能得到急需的资金,银行和信托公司通过票据信托的发行获得中间业务收入。

  发行火爆风险大

  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今年下半年以来票据信托的发行明显增多。根据用益信托网提供的数据,今年前10个月共发行了61只票据信托类产品,其中10月份就发行了20只,平均年化收益率高达5.76%,是所有银信合作产品中收益率最高的。不过由于票据信托产品的市场并不大,王建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大信托公司并没有涉足此类业务,但是0.3%-0.5%的发行收益吸引了不少中小型信托公司。

  和房地产信托一样,票据信托的火爆发行同样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担忧。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从财务角度来看,银行业务可以分为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而表外业务主要以各类中间业务为主,不是简单资产或负债业务可以刻画的,可以看成是表内业务衍生出的业务。

  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与表内业务有很大差异。表内业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损失处理主要是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而约定内容是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

  因为储蓄存款类产品收益来源于利息收入,投资者是因信任商业银行而借钱给银行;如果是严格的表外业务则不同,投资者与银行间是委托投资行为,投资者将无法得到保本保息的银行信誉承诺。

  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的票据信托产品发行机构对产品风险的披露大相径庭。华夏银行近期发行的“华夏理财-创盈15号”(33天期)票据型信托理财产品就在其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收益来源于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购买的华夏银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资产,但如果因票据资产项下票据承兑银行的自身原因,或者票据权利存在瑕疵,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信托计划不能如期回收票款,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票款完全无法回收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和理财收益。”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近期发行的丰实票据1号票据管理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介中的风险提示部分,并没有说明认购票据信托产品投资者的本金是面临100%风险的,仅仅是含糊其辞地表示:“北京信托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但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但现实是,票据信托的投资者目前是因为信任银行而把自己的资产现金委托给银行管理,收益来源于银行代为投资而收到的资本利得或利息收入。在银行有表内与表外差异的业务,但对于投资者,却都是银行的信誉在起作用。为此,上述专家提醒票据信托的投资者,一定要关注票据信托的资金流向,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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