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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发通知 保险资金被严禁参与民间借贷

2011年11月15日13:14
来源:上海《青年报》
  眼下民间借贷成为众矢之的,不仅央行在上周定调要严格监管,而且保监会也敲响“警钟”。记者昨日了解到,保监会下发《关于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今年以来保单质押贷款的高增速出乎保险业内人士意料,保险业内人士称不排除其中有个别保险资金流向高利贷。

  记者昨日从沪上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保监会在行业内部下发《关于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明确严禁保险机构以各种违规手段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不得协助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民间借贷。

  此次通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严禁将保险资金直接借贷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严禁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严禁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严禁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严禁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严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严禁改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截留挪用保费或串通保险代理机构截留挪用保费;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最新发布的三季报显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三大保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额度较去年底新增约100亿元,平均增速高达48%。保单质押贷款出现如此高的增速甚至出乎保险业内人士的意料,多家保险公司为此在内部审核保单质押贷款资金的具体流向。

  记者从保险业内了解到,目前中资寿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年利率参考央行的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即7.05%,而民间借贷市场上的高利贷年利率达到30%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的非法套利空间很大。“不排除其中有个别保险资金流向高利贷,所以保监会对此非常重视。”一家寿险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对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规模不会像银行资金那样大,但是不等于没有风险。实际上,保险公司在各地开设的分支机构私自截留保费收入现象频频出现,监管部门对此多次开出罚单进行严查。

  据以上寿险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介绍,大型保险公司不仅分支机构众多,而且代理人数量超过20万人,在管理上难免存在漏洞。由于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保险公司往往很难对代理人进行严格监管。但代理人直接负责保费收入环节,所以完全可以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两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保险资金参与高利贷。 (来源:上海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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