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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体瘦身变伤身 消费者获赔6.5万

2011年11月14日13:47
来源: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想瘦身美容,却经历“步步惊心”的痛苦,消费者小周到美容院瘦身,却变成“伤身”,后经海淀消协调解才获得65000元赔偿。昨天,海淀消协提醒,瘦身美容须辨资质。

  海淀消协介绍,小周想局部减肥,听朋友说打瘦身针见效快,就到网上搜了一家美容院,花1万元办了张卡,做“溶脂瘦身针”减肥,在肚子、大腿、胳膊上注射了药。可该美容院没有取得卫生局核准的医疗美容资质,术后40天左右上臂两处脓包溃烂,腿部、胳膊处出现多处硬疖,周围红肿。

  现在小周每天都要到医院清创,忍受不能打麻药的痛苦,非但没减肥,反而比原来胖了不少。小周投诉到海淀消协,经调解,商家退还手术费1万元,赔偿消费者医药费25000元,治疗费4万元。

  海淀消协副秘书长陆熙瑜表示,如今美容店遍布大街小巷,消费者难以分辨。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有本质区别,医疗美容需要有市或区县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类别上应标注有“医疗美容”,消费者须辨明医疗机构资质,不要让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或医师随意动刀。

  同时,医师应该注册在实施手术的医疗机构,其资质可以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查询。消费者也要清楚正规医疗美容的规程,如告知手术风险、签订协议书、开具正式发票。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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