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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保单同时承保两人 “爱情保险”相守一生

2011年11月04日08:57
来源:上海金融报
一张保单同时承保两人 “爱情保险”相守一生

  近年来,“爱情保险”逐渐进入大众视线,它属于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投保人,但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如果双方离异,保单可拆分,保险责任依然有效。那么,现实生活中该如何投保“爱情保险”,并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呢?

  首选终身型寿险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终身型寿险顾名思义,保障终身,最主要的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很多消费者对此难以接受,更希望购买保险后能尽快看到收益,最好是交费几年后就能连本带利全部返还。

  对此,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与健康险等产品针对被保险人给予的保障不同,终身寿险产品是将保障留给家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责任感的体现。选择终身寿险型的“爱情保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相守一生的承诺,当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在经济层面可以支撑另一方继续生活。此外,相比其他险种,终身寿险在产品设计上的优势也不容忽视。从保费支出来看,终身寿险采用均衡费率,也就是说越年轻时购买,实际保障时间越长,保费相对越低廉。而夫妻购买一份“联合寿险”型的终身寿险,比两人分别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所付出的保费要少,以一对30周岁的夫妻为例,如采用20年交费方式,总保费可节约40%,更经济实惠。

  经过几年的发展,当前市场上的“联合寿险”型终身寿险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身故保障,还有分红等其他特色,选择“爱情保险”的夫妻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不“离保”“爱情保险”的初衷是让幸福甜蜜的家庭多一份保障,但若离异,该如何处置这份保单?

  离婚后,绝大多数人不愿保留原保单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关系,为减少“麻烦”而干脆退保。这不是明智的选择,专家表示,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交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险”,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多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只要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就可以投保“爱情保险”,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保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不对保单做任何变更,离婚对婚前所购保险的效力是没有影响的。 (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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