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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AMC防范信托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2011年11月03日01:3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苗燕 李丹丹 ○编辑 邹靓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银监会和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资产管理公司(AMC)改革定位前,应主要围绕不良资产经营管理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涉及准入审批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监管部门批准。

  通知要求,拟开展信托和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资产公司,未实施股改的应报财政部同意,已实施股改的需履行相应的公司治理程序。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托和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均须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监管手续。

  通知强调,各资产公司要密切关注通过附属机构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可能造成的风险传递和转移,强化风险隔离,防范投资风险。

  今年3月,银监会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对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指标要求,同时要求被实际控制和风险相关性高的子公司均被纳入并表监管范围。此次通知的出台,被一位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士解读为:“通知将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视为超范围经营”,因此,可能会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多元化投资业务存在一定的影响。也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通知出台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大量投资下属子公司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与房地产有关的银行理财产品,被认为积聚了较大风险。

  为此,通知要求,各资产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和产业政策,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章制度。各资产公司要对现有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业务情况进行清理,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

  上月末,包括华融、东方、信达、长城在内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将其开展投资信托和理财产品有关业务的情况汇总上报至银监会和财政部。而按照两部委的要求,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也要在本月内对存在风险的业务进行清理,并需要在月底将清理情况上报监管部门。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廖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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