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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放贷7亿损失2亿多 涉罪银行高管拒不认罪

来源:千龙网
2011年10月27日10:05
  千龙网
违法放贷7亿损失2亿多 涉罪银行高管拒不认罪

  十多年前造成20多亿元重大损失的霍海音腐败案,如今又有续集。昨天(26日),时任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部经理的冯伟,在潜逃13年后,因被控违法放贷7亿余元、造成2亿多元损失,在海淀法院接受审判。

  冯伟的潜逃和被抓颇为离奇:他曾在农村潜藏十年

左右,而后又顺利办下二代身份证,出游欧洲,却在哈尔滨一家酒店被发现属网上在逃人员。

  冯伟供述:

  高进高出全由霍海音说了算

  检方指控称,1992年10月至1997年案发,冯伟担任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部经理,伙同行长霍海音,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以高于央行同期利率吸收存款,然后再高息向12家单位放贷7亿余元,至今还有2.8亿余元未能追回。

  “我没有和霍海音共同策划,也没有放贷的权力,所有事情都是按照霍海音的意思办,我只是履行职责。”冯伟说,自己1991年到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部工作,当时就是霍海音“一手遮天”,开展着“高进高出”的业务,但具体操作方法,直到自己后来当上了资金部经理才摸清门道:霍海音先指使资金部单设一个专门账户,独立于银行账户,以规避央行监管,这个账户的人名章是“冯伟”、单位章是“中关村城市信用社资金部”;然后,霍海音设定存款利率,上限是20%,下限是央行规定的利率,在此范围内,资金部高息揽存,吸收大额存款,据冯伟估计,资金部账户至少“吃进”了几十亿元的存款;当资金部账户上有了充足资金后,霍海音就可以绕开信贷部,决定贷款对象,至于贷款数额、利率、偿还期限,也都是霍海音一人掌握;在放贷合同上,资金部会按照正常利率填写,但实际利率全都由霍海音说了算。

  “资金部本职业务包括储蓄和贷款吗?”法官问道。“没有这些职能,资金部实际是银行资金调度部门。”冯伟说,但当时经济秩序很乱,“高进高出”是银行业公开的秘密,领导让签字、放贷,自己不可能反抗,“我当时觉得是违规,没想到是违法犯罪。”

  “你当过信贷员,又是一个部门的主管,不知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央行的禁令吗?”对于检察官的提问,冯伟笑了笑说:“我当信贷员的时候,还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负责的都是国家重点项目,所以不太熟悉真正的业务。”

  控辩交锋

  冯伟有没有犯罪?

  交锋一:是霍海音把冯伟“拖下水”?

  虽然冯伟本人对是否犯罪的态度模糊,但其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把责任推向多年前已被判处死刑的霍海音。律师称,霍海音为了脱罪,重金贿赂公安预审员曾岩(该案已经查明,曾岩因徇私枉法获刑15年),导致霍海音本人20份口供前后不一:最初霍海音承认放贷流程由其一人掌握,但渐渐地,霍海音把责任推到了冯伟身上,因此,冯伟才被通缉。“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曾岩录制的口供、搜集的证据,都应无效。”

  检察官反驳说,根据放贷合同上的签字以及涉案单位证人证言,可证实冯伟作为资金部的主管,主观上明知高息放贷行为违法,客观上参与并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些证据可以和霍海音的口供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指证冯伟的犯罪事实。

  交锋二:网上追逃是个错误?

  “冯伟被错误地追逃13年,无辜地躲藏了13年,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律师指出,当年检察机关批捕冯伟的理由是“挪用资金罪”,但法院判决霍海音时,虽然有挪用公款这项罪名,但并不牵扯从犯,即没有冯伟的责任。

  “银行少了2个多亿,冯伟又忽然消失,根据这一事实,当年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捕冯伟,合情合理。”检察官解释说,冯伟到案后,根据同一案件事实,查明冯伟实际触犯的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所以批捕的罪名和公诉罪名不一致是正常的。

  交锋三:冯伟犯罪“情非得已”?

  律师又提出,作为一位强势领导的下属,冯伟只是一个有职无权的傀儡。“没有冯伟签字,霍海音还会找"李伟"、"王伟"。”律师认为,在这种大背景、小环境下,冯伟参与霍海音犯罪,实属必然。“除了冯伟,资金部的其他人也参与违法放贷,为什么不追究责任?负责盖公章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不要负责?”律师认为,追究冯伟责任,属于滥用刑法。

  对于律师的质疑,检察官回应说,冯伟作为部门主管,是放贷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刑责符合刑法精神。

  案件三大谜点

  1、哪来的33万元“跑路费”?

  据冯伟说,知道出事后,他第一反应就是害怕,要躲起来,“我当时拿了33万元现金,在深圳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区住了下来。”冯伟无意的一句话,引起法官的注意:“33万元现金,在1997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你又是回家探亲,怎么能一下凑出这么多钱?”曾宣称当时月工资只有千元的冯伟,一下子被问住了,“我探亲带了点,父母家也有点……”冯伟囫囵地回答道。不过对于当时的其他情况,冯伟印象还很深:小区房屋月租88元,自己住了六七个月,觉得往来人员太繁杂,又搬到番禺区乡下的农民房里,一住就是11年,其间,搬过几次家,但都没出村。

  2、冯伟为何能顺利更换二代证?

  冯伟说,逃亡11年后,也就是2008年,他再也受不了东躲西藏的日子,一咬牙,买了火车票,回北京。“那些年我一直很混沌,回北京后,觉得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户籍派出所,抓了就抓了,没事就没事。”冯伟说,他当时以换二代身份证的名义到派出所,还特别向民警强调自己是“冯伟”,没想到,证件很快办了下来。“这样,我以为就没事了,可以过正常日子了。”冯伟办了护照,带着前妻和孩子去欧洲旅游,同样,他的出国非常顺利。去年7月,冯伟又带着家人到哈尔滨旅游,结果,入住香格里拉酒店时,被发现是网上追逃人员,随即落网。

  为什么1998年就被上网通缉的冯伟,可以顺利更换身份证,甚至出境旅游而不被警方发现呢?对此,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也表示不知缘由。

  3、逃亡13年生活怎么过的?

  庭审后,冯伟对记者侃侃而谈,但一涉及13年的逃亡生活,如为什么不到公安局问个清楚而选择躲起来、什么时候和妻子离婚、漫长的逃亡后最终走进法院有何感想等,他就三缄其口,最后说:“这就是命运,凡事有得有失……自己的伤口自己舔,你们就不要揭伤疤了。” 记者 高健

(责任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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