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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尚未获批 券商难动信托奶酪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10月20日01:34
  一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传闻中的“股票约定式回购”业务尚未获得正式批准。上证所是这项业务的主要推动者,并且得到了一些大型证券公司的积极响应。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内信托公司已经普遍开展的股票质押贷款信托计划类似,但是业界人 士预计,其灵活性受制于严格的监管将远不及后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银河证券有望成为“股票约定式回购”的首批试点券商。该项业务允许客户将上市公司股票出售给证券公司获取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时期之后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回购。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上证所已经将相关方案提交给了证监会,但后者尚未批准,也没有公开征求意见。

  股票回购业务相当于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与融资融券中的融资业务也比较类似。但是融资业务获取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股票,而股票回购的融资却没有用途限制。因此股票回购对于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的产业资本有较大吸引力。特别对于那些不愿减少控制权,同时又面临资金压力的大股东来说更是比较方便的融资工具。

  然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股票回购业务对于资金供需双方来说并非新东西,目前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

  一位专业为股票质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告诉记者,大股东将股票作为质押进行融资由来已久,早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大量非流通股就进入了质押贷款市场。一些借款方最后无力还款,质押的非流通股经过司法拍卖形成了所谓的“法人股市场”,今天市场上的一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最早就是依靠这些法人股赚到了第一桶金。由此也可以看出股票质押贷款存在一定风险。

  这位律师介绍说,股票质押贷款的资金来源通常是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国企闲置资金,以及“煤老板”等资金富余的民营企业家。这些资金需要寻求收益,而股票质押贷款提供了相对风险可控的投资渠道。

  质押的股票因质地不同而享有差别贷款额度和利率。主板公司通常以其市值打折后能贷到较多的资金,但是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通常折扣幅度较大。利率则是主板公司较低,总成本在年化11%左右,而主板和中小板股票则达到12%以上。“具体还是要看每一个项目的情况,差别还是挺大的。”该律师说。

  这种信托渠道甚至可以将ST股进行质押。不过一位信托经理则告诉记者,比较规范的公司不会接这样的业务。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股票,信托公司都不会按照市值全额放款。这主要是股票价值波动较大,需要控制风险。

  上述信托经理表示,信托公司的优势在于信托工具的融资功能。近年来随着私人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信托产品的接受度日益提高。房地产、黄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甚至艺术品都在使用信托公司的平台。信托公司与银行渠道间的合作日臻成熟,甚至证券公司也在发行借用信托渠道的阳光私募基金。

  券商开展与股票质押贷款信托类似的股票回购交易,其优势在于券源——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票也必须托管在券商的席位上,因此券商天然靠近融资方。但是如果券商只能用自有资金提供给融资方,则股票回购业务的规模就很难做大。不过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有券商正在准备利用银行资金的方案。
(责任编辑:廖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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