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刘波: 明确各类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保险学专业人才主要分为学术型、应用型和职业型三类。其中,学术型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金融保险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熟练运用金融保险理论知识、方法、工具、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能够在国内外金融保险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保险教育与研究部门等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研究、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应用型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金融理论知识、方法、工具、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能够在国内外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等从事技术、开发、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教学等类型工作,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层次、技能较高的专门人才。
职业型保险学专业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金融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工具,具备使用计算机和外语的基本能力,能够在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等的具体岗位从事具体业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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