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26日电(陈庆芳)截止到9月份,山东省保监局在2011年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中共发现10起拟任高管人员学历虚假事件,该局已不予准核提供虚假学历的拟任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并严格规范、严肃处理此问题。
记者26日从山东省保监局了解到,审查中出现拟任高管人员学历虚假问题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安邦财险、永安财险、人民人寿、新华人寿、生命人寿等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以及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此,山东保监局已不予准核提供虚假学历的拟任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并要求相关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山东省保监局法制处介绍,出现虚假学历问题,既有少数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淡薄的原因,也与部分公司高管考察和任用制度不完善、内控不严密切相关。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省保监局从行政许可入口抓起,在行政许可受理环节增加学历证明材料要求,审查环节加大学历真实性的甄别力度,必要时采取函调、赴学校核查等措施。同时,严肃处理出现虚假学历问题的相关人员,对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环节发现的虚假学历问题和提供虚假学历骗取高管任职资格的问题,根据高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年限内不再受理相关人员的高管任职资格申请。另外,还向行业通报虚假学历处理情况。警示公司加大对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对虚假材料问题将同时追究申报公司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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