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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继续严查保险中介 整顿违法违规

来源:金融时报
2011年08月24日09:03
  8月22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保监局、河南保监局、广东保监局上半年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其中,吉林保监局依法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第三营业部合并处以35万元罚款并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对营业部经理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河南保监局对平安财险河南分公司罚款60万元、责令停止在郑州接受企财险新业务一年。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显示,上半年保监会共对103家各级保险机构中介业务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违法套取资金8000余万元,涉及保费约8亿多元。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通过直接业务转挂中介渠道、虚列营销员人头、自身投保业务转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直取保费误差

  从上述信息不难看出,监管部门严查重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的决心之大。作为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保险中介渠道违规操作问题频发,急需整治,这从2011年上半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中即可见一斑。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7042.63亿元,同比减少0.80%,占同期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48%。历史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874.79亿元,同比增长12.32%,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3.45%。

  记者注意到,若按照去年上半年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数据计算,今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的结果不应是“同比减少0.80%”,而应是增加8%左右,近7.2%的误差从何而来?

  对此,业内相关人士分析称,这一误差可能是因为改变了数据采集来源所致。据了解,今年以前,保监会对于市场的分析都是根据各中介机构报送过来的数据进行统计,但从今年开始,保监会通过各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直接调取数据,这一直接的方式无疑避免了保险中介机构对数据进行“再加工”的可能,增加了数据的准确性,从而得出了这一“误差”。

  清理整顿违法违规

  过去5年,保险中介市场的业务规模从2005年底的3596.73亿元发展到2010年底的10991.14亿元,年均增长41.17%,是保险业中发展最快的子行业之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4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9万余家,保险营销员333万余人。

  在高速发展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从“违法套取资金8000余万元,涉及保费约8亿多元”就可看出,如今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从保监会2010年全面铺开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来看,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通过中介业务违法操作来谋取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是中介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不仅增加了保险行业经营成本,侵蚀了经营利润,造成了虚假亏损,也使得保险产品价格居高不下,被保险人利益间接受到损害,同时滋生了许多腐败现象。在国家审计署2010年的审计报告中,个别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问题还作为突出问题被提出予以警示。

  针对以上问题,保监会年初以保监会1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部署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检查。围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加强协调、跟踪、检查、督查、促进工作,先后在山东、厦门、广西和广东召开了四次现场座谈会,并下发《关于做好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后继处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

  各地保监局今年上半年也相继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大规模检查,根据保监会网站上各地保监局对保险中介检查公示情况来看,仅7月至8月中旬,处罚共涉及全国范围内的保险中介机构24家,罚款金额合计156.3万元,共有5家保险中介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查出成效深化巩固

  保监会出台的《保险中介“十二五”规划》,在阐述保险中介发展的基本任务与主要对策时指出:“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要逐步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规模经济的转变,发挥规模经济在行业发展中的优势。据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下半年,保监会将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保险中介市场规范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成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工作。下半年要确保2011年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深化巩固查出成效。一方面要做好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工作。督促各保监局落实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要求,在处罚力度、追责范围等方面与2010年保持一致。另外要做好查处情况通报、披露工作。通过行业内通报会、新闻通气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全面充分披露上半年中介业务检查全貌。同时要结合检查工作研究完善中介业务监管制度,重点了解各地保监局结合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出台的相关加强中介业务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进一步研究出台针对总公司层面的相关监管制度,研究对总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式检查的可行性和2012年中介业务检查重点。

  二是做好清理整顿代理市场。按照年初部署,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是关注市场和风险。继续高度关注市场动向,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化解风险。继续关注一些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股权激励可能引发的问题。

  四是鼓励营销模式创新。通过召开保险营销体制创新座谈会等形式,继续加强调研和宣传,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创新营销模式。

  五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尽快颁布实施,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制定并发布《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监管办法》和《关于鼓励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设立专业机构开展汽车保险代理(经纪)业务的指导意见》。

  作者:付秋实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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