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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人员办信用卡 4天诓来2.5万手续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11日16:51
  几乎没用什么高明的伎俩,骗子郭某只是自称银行工作人员,以能够“通过关系办理高额度信用卡”为由索取“手续费”,一连忽悠5人,4天骗到25000元。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去年12月31日,在湖滨南路百脑汇门口“守株待兔”的郭某,以光大银行工作人员的 身份向前来买电子产品的熊某等三人“介绍业务”,说自己可以通过“关系”为客户办理高额度信用卡,透支额度达5万元至15万元。不过,事先要按照可透支额10%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信用卡拿到手时先收5000元,信用额度核准后再收余款。

  熊某很心动,刚花一大笔钱买电子产品,他正愁“口袋空空”。郭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光大银行的阳光存贷合一卡开户申请表让熊某填写,并带熊某到百脑汇对面的中国光大银行柜台上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按照事前说好的,熊某拿到卡后必须支付给郭某5000元,不过,熊某当时身上没有那么多钱,郭某还特别“贴心”地上门取款,跟随熊某回到其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的一个茶叶店,拿走5000元。

  接下来的3天内,郭某以类似手段骗取陈某、张某各5000元,以及代某夫妇10000元。直到2011年1月4日,熊某要询问信用额度的核准情况想联系郭某时,才发现郭某“蒸发”了。熊某等人这才警觉起来,到光大银行一问,果然,郭某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他为熊某等人办理的“信用卡”也根本没有透支功能,只是一般的储蓄卡。

  被骗的熊某急坏了,经过多方查找,1月8日,准备再次行骗的郭某终于被熊某等人逮了个正着,后被扭送至公安机关。今年1月9日,郭某被刑事拘留,2月12日转逮捕。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高透支信用卡要有一沓“证明”

  记者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银行对于高透支额度信用卡的发放有着严格的门槛,申请时除了需要身份证以外,一般还需要附加的身份和资产证明,如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及房产、车产等资产证明。此外,信用卡一般不会在申请当天就发放,比如光大银行,就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下发额度。

  作者:应洁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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