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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买吧 马上就要停售” 保险借停售炒作遭禁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作者:李泽玲
2011年06月14日07:08
  近日,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给善炒“停售”的保险公司敲响了警钟,并表示违者重罚。

  据了解,每到加息周期,保险产品停售就成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惯用伎俩之一:新产品会涨价、旧产品利率更高成了惯用说辞。“炒停”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保险公司在停售产品前,以“以后再也买不到”、“新产品价格更高”等概念向客户宣传,误导客户短期内购买该产品。相关产品在停售前一个月的投保量远超正常投保水平的停售效应,似乎也印证了“炒停”的成功。部分保险公司甚至将一个产品在多个区域内“炒停”多次。

  “这是我们公司内部员工购买得最多的一款万能险,非常灵活,月底就要停售,一定要抓紧机会购买。”以后再听到保险代理人以“停售”、“终止发售”等理由向您推销“热门”保险产品,就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了。根据文件内容,一旦发现有保险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保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武汉一资深保险代理人透露,“停售”概念在保险行业早就被广泛应用,主要是为了拉升业绩。这种行为利用了客户在产品信息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通常用于保险公司短期业绩的冲刺。

  炒停恐难界定

  业内人士透露,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炒停”通常是由分公司自发进行,很少有统一规范的企划文案、宣传材料等,一般是由销售人员口头宣传,或是通过销售人员自发印制的非正规文件进行宣传。“因此取证就成了首要的监管难题”,该业内人士表示,除非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否则保监会对“炒停”行为很难认定。

  此外,“如实告知”和“炒停”之间的界限也不甚分明。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保险公司的某一款产品确实即将停止发售,那么保险代理人在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时,是有义务向客户如实告知产品信息的。

  作者:李泽玲 (来源:李泽玲)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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