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将探索按人头付费住院将探索按病种付费
医疗保险报销,门诊将探索按人头付费,住院将探索按病种付费。昨日,人力社保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明确,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要按照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适当调整政策,合理确定个人费用分担比例。
总额预付额度 根据定点机构级别、类别等确定 意见首先明确,当前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任务目标是: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探索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
意见指出,每一种付费方式的总额控制指标应按照基金支出总额,分别确定。并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特点以及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落实到每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每一结算周期,并体现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中。
按人头付费 必须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包 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要结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普遍开展,适应基层医疗机构或全科医生首诊制的建立,探索实行以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实行按人头付费必须明确门诊统筹基本医疗服务包,首先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必需的基层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要通过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将门诊统筹基本医疗服务包列入定点服务协议内容,落实签约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或全科医生的保障责任。
按病种付费 可从单一病种起步 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要结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水平的提高,探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意见指出,按病种付费可从单一病种起步,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兼顾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当前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疾病。
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原则上要按病种付费的方式,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暂不具备实行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的地方,作为过渡方式,可以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将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改为总额控制下的按平均定额付费方式。
意见强调,在付费方式的改革中,要按照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适当调整政策,合理确定个人费用分担比例。
居民医保基层就医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昨日,人力社保部发布“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
意见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居民医保基金解决,2011年新增财政补助资金,在保证提高住院医疗待遇的基础上,重点用于开展门诊统筹。
按照意见规定,居民医保门诊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累计门诊医疗费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但意见同时强调,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的报销,仅针对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
在我国就业外国人拟须参加职工社保 今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拟参加职工类五项社会保险,并能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其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保卡。
昨日,人力社保部发布《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指出,来我国就业的外国人在办理就业手续并取得相应的就业证件后,就应当参加职工类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由于外国人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号码,因此,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
作者:解丽 (来源:解丽)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