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理财频道-提供个人理财资讯和理财工具服务 > 保险频道-提供产品和全面资讯的保险门户 > 保险理财

恒安标准人寿误印天价保单 投保人拒不撤销被诉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6月06日08:19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保险公司)将保单印错,导致合同上的保单现金价值比原来多了50-70倍,如果按这样计算,投保人杨女士将获得数百万的收益。为了追回这份天价保单,保险公司将杨女士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开审此案,杨女士坚 决不同意撤销。

  保险公司称,其从2007年开始销售健康是福保险产品,主险是“恒安标准健康是福终身寿险”,附加险为“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健康保险”。2009年因《保险法》修订,其依照新法及相关要求,将在售的人身保险条款进行了修订,包括健康是福主险和附加险,并将该附加险名称改为“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医疗保险”。2009年底,公司将变更后的保险条款、现金价值表等向保监会报送备案。

  东方财富通手机炒股软件 揭秘手中股票不涨怎么办? 小心行情突然发生逆转 注意!后市很可能有特大利好

  此后,保险公司将变更后的现金价值表导入计算机系统,以打印保险合同条款,但因打印指令设置错误,导致打印出的“恒安标准附加健康是福长期医疗保险”合同条款记载了错误的现金价值表,该表比他们备案的现金价值高出50-70倍,投保人将能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

  去年7月,保险公司才发现这一错误,立刻停止销售该保险,并陆续与合同错误的投保人协商更改,杨女士便是其中之一。杨女士曾是该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2009年12月,其申请投保该险种。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健康是福主险的保险金额和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均为15万,缴费期限为30年。

  保险公司与杨女士协商更改保单被拒,便将杨女士起诉,称双方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保险合同。

  杨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保险公司在现金价值表上加盖了印章,说明已进行审核和注意,不存在重大误解。杨女士还称,她有录音证据可证明,保险公司并非诚恳地与客户协商,而是以中奖等方式欺骗她拿回原合同,来偷换现金价值表。

  此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王秋实 (来源:王秋实)
(责任编辑:陈大伟)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