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建福宫发入会书,进行会所经营”,故宫日前表示系故宫宫廷文化公司未经审批,擅作主张,已叫停并整改。记者调查得知,北京故宫宫廷文化有限公司(下简称故宫宫廷文化公司)是故宫下属企业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与香港一家公司合作经营。香港公司出资700万元,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未出资金。双方股权比例为:故宫文化服务中心35%,香港公司65%。
海淀工商分局资料显示,2005年,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甲方)与香港益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建立合作经营故宫宫廷文化公司,地址为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甲方提供“紫禁城”、“故宫紫禁城”商标所有权,“紫禁城御膳房”或“故宫紫禁城御膳房”冠名权,“紫禁城御膳房专造”、“紫禁城御膳房监制”等名称特许所有权。
此外,甲方提供御膳食谱,宫廷药膳、宫廷文化礼仪等文献资料、餐具、家具、服饰和样品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700万元资金作为合作条件。
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协助故宫宫廷文化公司,在故宫内开展合作经营范围内的以文化为内涵的各项推广活动。
自故宫宫廷文化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从第四年起,利润按双方股权比例分配,即甲方35%,乙方65%。合同最后一条写明:以上合同内容,故宫博物院全部认可同意并盖章。 (新京报)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