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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制度新方案九月前或可推出

来源:东南快报
2011年04月05日05:43
  中国保监会日前在网站发布公告称,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的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参与。

  据悉,近期媒体曝出车险行业"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行业潜规则后,引起广泛关注。对此,保监会3月29日发出《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4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召开座谈会,在此次座谈会上,对于“高保低赔”的争论,专家们认为,所谓的"高保",其实是"足额投保"。虽然对于车主来说,按照实际价值投保比较容易理解,对于大多数车主而言,都希望车辆维修的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新的配件。因此,选用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的方式,可以确保足额赔付。

  据了解,车损险案件有三种类型:一是部分损失的情况,这种案件2010年在车损险整体赔案中占比高达99.914%,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获得了新配件的赔偿,赔偿是足额的、充分的;二是全部损失的情况,这种案件在车损险整体赔案中占比较小,2010年约为0.086%;三是在发生部分损失车辆中,有些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出险的次数可能不止一次,再加上在保险期间内保额是自动恢复的,累计赔偿金额也可能远远超过保险金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综合来看,超过99.9%以上的车损险赔案是“足保足赔”的,个别赔案既有类似“足保多赔”,又有所谓"少赔"的现象。

  在此次座谈会上,专家们还指出,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是决定后续理赔的前提要素之一,如何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使各种情况的赔案都能得到最合理的赔偿,是保险行业下一步需努力解决的方向。我国车险的经营时间短,技术力量不足,数据缺乏,客观上也存在车型种类繁多、规范程度低的现象,今后需要不断积累数据,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向车型定价模式转型。
(责任编辑:贾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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