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时间:
2011年3月。
目标客户:
注重风险保障与稳健理财的中高端人群。
保险责任:
身故利益、期满利益、现金分红。
身故利益: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或在保险合同第5个周年日前身故,按照 “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和 “已缴保费扣除已给付现金利益的余额”两者较大值给付。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且在保险合同第5个周年日后身故,按照“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和“6倍保额扣除2倍已给付现金利益的余额”两者较大值给付。
期满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根据投保年龄的不同,给付一定倍数保额作为祝寿金,最高可达24倍。
现金分红:
直接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将红利分配给客户,客户可选择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公司复利计息等。
险种特色:
现金利益选择权。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情况,在保险合同规定的 “现金利益选择权”行使期限内 (即第3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30天内),自由选择是否行使该权益。
若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客户在享受身故保障的同时,可在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及之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领取保额8%的生存现金,直至终身 (99岁),期满利益同时调整为保额的4倍。此外,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领取该现金的时间和方式,亦可选择留存在公司复利滚存生息,以便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若不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客户将持续拥有高额寿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