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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多家险企解除地震免赔条款 保险赔付地震池承担

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2011年03月18日07:18
  后,多家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解除部分地震减赔或不赔条款”,对受灾客户予以全额赔付。瑞士再保险公司认为,如果没有巨灾保险,社会发展可能停滞并落后数年。

  目前世界上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有学者指出,在此次地震中,日本的地震巨灾再保险体制正在发挥作用。我国应当借鉴日本经验,加快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行业性的巨灾保险体系,并广泛应用国际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以应对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解除地震免赔条款

  日本地震后,继一家保险公司宣布解除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后,日本多家保险公司相继表明将会采取同样措施共渡难关。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包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日本生命保险公司、第一生命保险公司在内的诸多保险机构均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内容相似的声明或通知,对受灾客户全额赔付。住友生命保险公司声明称,“针对灾害特约条款记载,由于地震等灾害的死亡保险金、入院赔偿金将会减少赔偿或者不赔偿的规定,本次地震该条款不适用,灾害死亡保险金等将全额赔偿。保险金的受领最长时间延长至6个月,并简化理赔手续。”

  据了解,在全球范围内,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均被保险公司列为免赔条款的重要内容。地震、海啸等自然界不可预知的大灾害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据免赔条款予以减免赔付。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日本保险业此举打破了常规。声明意味着,无论是否足额覆盖地震灾害,公司将不再以保单合同的免责条款“说事”,保证全额赔付,这在全球保险业内并不多见。

  有分析师预计,日本大地震将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产生5%左右的影响。由于保险覆盖率等原因,此次大地震的破坏力将远远超过1995年阪神大地震。

  日本地震池的作用

  美国风险评估机构AIR World-wide在评估报告中称,预计日本地震造成的投保财产损失可能在150亿-350亿美元之间,这一初步估测数据还不包括3月11日大地震后发生的海啸所引发的保险给付。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称,日本地震对保险商和再保险商来说将是规模第二大的索赔金灾难,仅次于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美国新奥尔良事件,当时这一行业支付的索赔金总额高达622亿美元。保险业内还普遍预计,此次地震的震级可能将使其成为日本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个地震保险索赔事件。

  导报记者了解到,日本早在1966年就建立起了地震保险体制,目前日本是世界上巨灾保险体制最为健全的国家之一。日本成立了一家完全国有的地震再保险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险株式会社,专门负责地震再保险业务。

  根据日本地震再保险株式会社的制度设计,如果商业保险公司因地震导致的赔付金额超过660亿日元但在3300亿日元以内的,由日本政府承担赔偿金额的50%,如果超过3300亿日元,则政府承担95%。

  “保险赔付将主要由日本地震池承担,这个地震池由日本政府和日本私人保险公司共同成立。根据日本当地法规的规定,国外再保险公司完全不能参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亚洲总部媒体发言人日前表示,这次灾难中只有很小一部分风险由国际再保险公司承担。

  “日本地震最终导致的赔付总额会很惊人,但政府承担了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17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日本的地震保险计划将使得日本政府成为主要的埋单者,如果没有政府承担责任,大部分日本保险公司将破产。

  巨灾保险体系待提速

  瑞士再保险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因自然巨灾和人为灾难导致的全球经济损失为2220亿美元,达到2009年630亿美元经济损失的3倍以上。全球保险业承担的损失额为360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34%。

  “这些巨灾再次表明,灾难预防和灾后管理对于保障受灾人群的生命和健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揭示了受灾国家保险体系的巨大发展差异,以及保险在应对灾难所导致的经济后果方面的重要性。”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经济师Thomas Hess指出,智利地震、新西兰地震和西欧冬季风暴这些损失惨重的灾害事件大多获得了保险赔付,而海地地震和亚洲洪水等灾害事件则几乎没有投保。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汶川大地震中,保险业赔偿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相对于8450亿元的经济损失,占比0.2%。据业内人士透露,“汶川地震的保险赔付最终大部分由再保险公司承担,而诸多西方国家的地震保险计划使得政府成为主要的埋单者。”

  “缺乏保险保障将继续使政府和个人在巨灾事件发生后受到重创。由于在过去20年中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上升趋势,充分投保的必要性日益显著。”瑞士再保险公司在研究报告中说。

  “中国应借鉴日本的巨灾保险基金模式,鼓励民众、企业购买附加地震险,并将保险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提留建立一个基金。”郝演苏认为,建立行业性的巨灾保险体系十分重要,建议成立由政府牵头、财政予以支持、全行业参与的巨灾保险体系,广泛应用国际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鼓励个人和企业投保自救,及时有效地应对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来源:经济导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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