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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高投低保” 电话车险超额承保质疑未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3月16日07:17

  旧车以新车价格投保,但发生全损时却按实际价值理赔,这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别车险企业的“霸王条款”?

  为深入了解新《保险法》下旧车“高投低保”现象是否依然普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为旧车投保为名调查了几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车险,却发现不少公司的电话车险并未像其宣称那样让车主省保费,而是确实有超额承保之嫌。

  旧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记者以购买于2004年的某品牌、目前新车购置价为20多万元的家用车为例,分别向几家保险公司咨询车险情况。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的报价为:车损险保额按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保费是1864元。天平汽车保险公司表示,车损险保额按现在的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保费是1658元;如果车辆报废,最多赔10.06万元。如果按保险公司折旧公式: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0.6%),由此推算出该车的实际价值大约是10.06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表示,按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保费1864元。客服人员表示,这个已经是便宜15%后的价格了,如果车损险保额按10.06万元投保,保费1097元;按20.04万元是属于足额投保,但发生全损时按实际价值理赔,不是赔20.04万元。

  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的三次回答各不相同。第一次客服人员表示,该车是2004年的,折旧后车损险保额约14万元,保费1440元;第二次客服人员表示,系统内的新车购置价是20.04万元,车损险保额按20.04万承保,保费是1865元;第三次客服务员表示,按规定对于七、八年的车只能按不足额投保,车损险保额10.06万元,保费1098元。

  国寿财险的客服代表则表示,车损险选择20.04万元投保是足额投保,保费为1864元;如果选择按10.06万元投保,属于不足额投保,保费为1097元,这二者之间相差767元。国寿财险有关理赔人员表示,投保的时候按实际价投保,理赔的时候就会按实际价值来赔。

  有业内人士解释,旧车按新车价格投保是因为维修时所用零件价格为最新价格。

  是否存在超额承保?

  据媒体此前报道,都邦保险总公司车险部核保人任崇高曾表示,简单来讲,超额投保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举例来讲,一辆汽车的实际价值是10万元,如果其车损险的投保金额是15万元,则就属于超额投保。

  某保险公司电销中心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车险承保没有折旧一说,但是车损险的保额可以下浮到20%,20万元的车车损险保额下浮到16万元是允许的。”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车损险保险条款规定,车主可以选择按实际价值投保,也可以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按实际价值投保,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其修理费用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付;如果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修理费用按实际核定金额赔偿。

  无论是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还是选择按实际价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时,一旦理赔金额超过实际价值,保险公司都是按实际价值理赔。

  媒体曾报道,某车主的旧车投保时保险公司以新车购置价承保,但全损时保险公司却以实际价值理赔。车主一气之下将该保险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某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理赔,并退还多收的保费。

  业内人士:涉嫌违反《保险法》

  口碑理财网总编辑、理财专家高巍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旧车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应该按旧车实际价值投保,而不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因为车一旦出事故报废的话,保险公司只会赔你的实际损失 (折旧后价值),不可能赔你一辆新车(或等值的金钱)。按新车购置价给旧车投保违反了保险法的某条规定,多赚了保户一大笔钱。”

  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之前媒体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09年8月下发了《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改之前车险保额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 (车辆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投保或协商确定。如果按此执行,车主将每年节省几百元,而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将受到影响。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中保协于2009年8月向各公司传达了的指导意见,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要求;指导意见没有涉及保险金额的问题,也没有要求各公司对车险只采取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方式,各公司均按照指导意见向保监会统一报批了产品条款。

  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马先生告诉记者,车险有三种投保方式: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按实际价值投保和双方协商,但如果客户不说折旧的话,保险公司一般会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承保。

  南开大学保险系教授朱来铭表示,目前保险公司要做的是如实地跟客户讲明白按新车购置价承保的意义,如果在车辆发生全损时,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理赔后,最好将多收的保费退还给客户。

(责任编辑:廖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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