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解读《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
本报讯 近年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销售误导、夸大保险产品收益,致使一些中老年人、低收入者受误导“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屡有发生。对此,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就《监管指引》的出台进行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近50%,对保险业尤其是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上述一些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如不治理将影响银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负责人介绍,《监管指引》主要从规范银保双方合作关系、加强机构和人员资格管理、规范产品管理、加强代理费用管理、明确银行和保险公司责任划分、加强对销售行为管控、防范和打击销售误导等方面来规范银保市场秩序。
《监管指引》要求,银保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适合的产品;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如实告知客户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引导客户抄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风险提示语句和亲笔签名;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还特别强调了销售禁语,如禁止销售人员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以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
此外,《监管指引》要求银行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目前,银保业务以银行网点储蓄柜台销售为主,由于储蓄柜台日常等待人数众多,销售人员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向客户进行细致全面的解释说明,因此多数销售趸缴、短期期缴保险产品,这类产品保险责任简单、保障程度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客户全面、深层次的保险需求,并且由于时间有限,容易产生误导。为此,《监管指引》专门强调,银行应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较高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银行应当积极开拓理财服务区、理财专柜、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销售区域。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