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才租了半个月,房东给配的电视机就坏了,修电视机花了100多块钱。”12日,三里铺风景小区的市民刘先生说。记者调查发现,出租房的配套家电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出租房配套家电几乎成摆设。
刘先生12月1日才搬进了在三里铺风景小区新租的房子,房子里家用电器等设备一应俱全。“当时,我选房子时觉得所有的家电都齐全,也不用自己去买了,感觉房子挺合适。可没想到,房东给配的电视机用了没几天就坏了。”按照刘先生和房东签订的“家用电器损坏租客负责维修”的合同,刘先生光维修电视机就花了100多元。“其它的电器也已经用了好多年了,我现在都不敢用了,生怕再用坏。”
很多房主为了出租房屋能要个好价,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电一应俱全,颇受一些刚工作的年轻租客青睐,不过这些家电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在育新苑小区租房子的王女士说,她刚搬进去时家用电器很全。可用了没多久,老家电坏了很多。因为损坏了家电,她赔了房东1000多元。“那些老家电卖也值不了几个钱,我老感觉房东是故意把那些老家电留给我坑钱的。”
一些老租房客提醒,多数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不超过十年,在入住前一定和房东协商好,以免自己吃亏。(记者 张召旭)
作者:张召旭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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