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根据《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两年多来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修订了两个办法,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即将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根据新的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将会进一步降低,扩大受惠面。其中,廉租房规定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上限由640元提高到800元,人均资产净值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9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从26万元提高为36万元。经济适用房规定的月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1524元提高到1840元,人均资产净值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从44万元调整为52万元。另外,两者的面积门槛都从原来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记者 李夏)
作者:李夏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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