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内蒙古保监局日前在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四类问题:一是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单预印风险提示语句或代客户抄录风险提示语句。二是公司在产品说明会上或产品宣传课件中,有夸大产品收益、使用复利、本金等银行术语及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储蓄等进行简单对比、演示高额或确定分红收益等内容。三是银行代理网点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产品解释为“存款送保险”、“与定期存款效用相同”等误导性语言,对退保等重要事项也未作投保提示。四是存在投保单未填写投保人联系方式、不同的投保人填写相同的联系电话以及随意编制电话号码等现象。
又讯 内蒙古保监局日前在销售误导现场检查中采用电话回访保险消费者的方式,发现三类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银行代理网点销售保险产品时假借存款名义、承诺高收益高回报等手段误导投保人情况严重。二是产品销售时未向投保人做任何投保提示现象较多。三是普遍存在代客户抄录风险提示语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