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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命价值和家庭需求确定寿险保额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0年12月03日08:02

  □记者 程正军 重庆报道

  当前,购买寿险的人越来越多,但不少人在投保寿险时盲目认为保额越高越好。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多数人购买寿险的目的是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在经济上依赖被保险人的人在被保险人去世后,生活能保持与以前相仿的水平;因此,消费者购买寿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可通过计算生命价值和家庭需求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寿险保额。

  其一,计算生命价值。重庆保险专家说,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依据,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该法则具体分三步:一是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二是确定退休年龄;三是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后剩余的钱。据此计算,可得出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比如,王先生今年30岁,假设其60岁退休,退休前年均收入9万元,平均年收入的1/3自己花费,2/3用于家人,按生命价值法则,王先生的生命价值是(60岁-30岁)×(9万元-3万元)=180万元。

  其二,考虑家庭需求。重庆保险专家说,在计算出生命价值后,还要考虑家庭需求情况,即当事故发生时它可以确保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具体计算方式是,将家人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寿险保额的估算依据。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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