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为最大限度防范保险中介违规股权激励,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只能对在本机构连续执业两年以上的销售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施激励时,不得对激励方案进行欺骗或者误导性宣传,包括夸大或者随意承诺未来上市等不确定性收益;不得诱导销售人员为获得激励而购买自保件、借款买保险等;不得以激励为名向客户赠送股权、返还不正当利益。
“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促进公司迅速成长,也可以引发股权纠纷导致公司半瘫痪。”保险专家指出,此前就有保险公司因集中原始股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目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融得更多钱,各种股权激励方式也在暗中酝酿。
资料显示,2009年10月1日起保险中介监管新规正式实施,大幅提高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对于各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金等不符合新规的,保监会设置其许可证有效期可延续到2012年10月1日,部分中介为了迎合新规,将会设法融资,股权激励融资很可能被视为一条捷径。《通知》表示,监管机构将严罚在激励过程中存在损害被保险人及相关人员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