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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 债市多头管理局面仍将延续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2010年11月10日08:44
  上市商业银行终于在13年之后重返交易所债市。

  近日,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0〕91号),下称“91号文”)。证监会网站新闻指出,这标志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 市场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根据91号文的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联合向各上市银行发布了《关于试点期间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较91号文更为详尽,涉及上市商业银行资格申请、债券交易、结算资格与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等具体内容。

  试点期间,上市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以及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而在2009年发布的类似的试点通知中,上市商业银行仅能在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仍局限于询价交易。这次则允许在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交易,银行将真正使用高效的撮合交易方式。

  不过,91号文限制上市银行仅能从事现券交易,也防止银行通过回购等方式借道进入股市。1997年6月,正是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相关部门才决定停止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交易活动。

  对于市场关心的银行是否可以交易“可转债”的问题,91号文与《通知》均未给出明确规定。但银监会曾于2009年6月明确发文规定,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时不得进行股票类证券交易,以及因市场因素变化可能转为股票类证券产品(如可转债)的交易。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债券研究员认为,“具有股性的可转债”应该不能交易。

  试点期间,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证登办理;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跨市场债券品种,如国债、企业债可办理双向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上交所、深交所以及中证登近期还将公布相关的业务指引。

  监管的博弈

  关于商业银行试点参与交易所债市已是二度发文。

  在2009年1月,证监会、银监会两部门就已经发布过试点文件——《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9]12号,下文“12号文”)。 而91号文是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文。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中颇有深意。

  沪上一家大型券商的分析师指出,“明显是2009年几个部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也赞同这一观点,他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去年虽然发了文,但是并没有银行去做。“银行要开展一个业务,需要业务的主管部门批准,还要银行的主管部门批准”。一个是人民银行,一个是银监会,“少了谁都不行。”

  此外,由于没有央行的参与,在12号文中也根本没有提及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而这有助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互相连通。

  12号文在核心的托管方式、结算方式等问题上均没有明确细则,仅仅提及“试点期间,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暂时不变。”其实也反映出当时监管层在该问题上存在分歧。证监会希望其主管的中证登能负责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而银监会更加倾向于中债登。

  银监会在2009年6月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中债登承担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的职能。

  但最终结果还是花落中证登。

  值得注意的是,91号文第四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下发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这说明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三部门已经达成共识。

  这才是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的真正标志。

  此举无疑将推动解决债市二级市场分割这一体制性问题。但是中国债券市场还存在多头管理、管理过多等问题。

  从一级市场的管理部门上来看,财政部管理国债,发改委管理企业债,证监会管理公司债,而隶属于人民银行的交易商协会管理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债券研究员说,“监管部门谁都不愿意把审批的权限交出来。”他认为,如果债券在两个市场都能流通,那么几个部门必须达成一致,同意在自己管辖的市场流通,而这涉及的“利益关系不好协调”。

  银行长期看好

  由于交易所市场债市规模很小,流动性不高,而银行的资金量太大,所以交易所债市并不受银行青睐。多位业内人士直言“交易所池子太小”。

  一家大型券商固定收益证券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银行不愿意去交易所市场主要因为“流动性”问题。银行间市场的交易量很大,而交易所市场的量就小太多了。对于银行来说,更愿意去“流动性更好,更容易买卖”的市场。 目前,同样的债券,交易所的收益普遍比银行间市场的收益要高。上述沪上一家大型券商的分析师告诉记者,同一品种的信用债有30~50BP(Bosepoint,基点)的利差。

  鲁政委认为,从短期来看,价差还是能够吸引一些商业银行的。

  上述分析师认为,即便是国有大行对交易所债市不感兴趣,但是上市银行中有的规模并不大,而交易所债市有3000亿的体量,还有利差,这些银行“为什么不买”,“政府制定这个政策,肯定有需求,以前一定与银行沟通过。不会让交易所捣腾半天,却没有银行入市”。

  一家上市股份制银行资金部的人士说,该行对此还是比较重视的,去年就已经安排人负责此事。不过据她所知,之后一直没有下文。

  鲁政委也指出,利差并不是长期的好处,如果两个市场放开以后,利差就没有了。

  从长期来看,把债券的量做大、把市场做大才能吸引银行。

  上述北京一家大型券商债券研究员称,交易所的债券必须有量,把存量做上去,银行才愿意参与交易所交易。

  但是存量太小,正是与银行间市场相比最大的劣势。所以如果要想发展好交易所债市,证监会必须要增加直接融资项目的审批,增加公司债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证监会对交易所债市的态度至关重要。“证监会之前过分看重股市,担心债市的发展会分流股市的资金。一旦股市不景气,就会暂停公司债的审批。”一位券商投行部的人士表示。

  不过,国有大行对交易所债市的态度正在改观。

  一家国有大行人士说,以前国有大行认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量小,投入人力、物力意义不大,确实对交易所不太积极。但这种态度正在改变。

  他指出,虽然银行间市场交易量大,但以银行为主,大家对风险偏好过于趋同。而交易所市场尽管交易量小,但其投资主体多元化,“毕竟能有不同的风险判断”。他认为,交易所市场将是银行盈利的新渠道,发展会“越来越活跃”。(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记者:熊锋)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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