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通报,截至10月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外汇局还通报了9家银行分支机构外汇业务违规情况(详见新闻附件)。
外管局从2010年2月份开始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
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加强对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违规跨境流动资金的打击。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9月新增外汇占款2895.65亿元,创下年内新高。而9月贸易顺差收窄至168.8亿美元,9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为83.84亿美元,同比增6.1%。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数据表明热钱有加速流入迹象。
银行回应 中行迅速整改违规问题 中行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针对外汇检查中发现的两家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汇业务问题,中行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两家分支机构和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新闻附件·银行外汇业务违规实例 借道结汇放贷款 2007年11月22日,
建行江门市分行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3150万港元,结汇资金申报用途为购地保证金,实际上是向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贷款,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违规分拆结售汇 2009年1月20日至5月22日,农行成都光华支行为28位境内个人办理跨境收汇业务,其中20人和8人分别从境外同一付款人收款,收汇后立即结汇划转给某境内个人,属于分拆结售汇,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虚报结汇用途 2007年11月21日和2008年3月27日,中行宁波镇海支行为某公司办理外债结汇1358万美元,结汇用途与外汇局核准用途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期限将结汇资金直接付给收款方,违反外债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超范围办理结汇 2009年5月7日和8日,中行西宁古城台支行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8530万港币和2820万港币,结汇资金用于资本投资,超出该公司经营范围,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
违规转让债权 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上海分行为多家中资银行办理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12笔,共计2698万美元。该行在未通知中资开证银行的前提下,将对上述中资银行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其境外分行,违反了外债管理有关规定。
违规结汇购房 2008年2月1日,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香港某居民办理结汇1100万港元,用于购买非居住用房,违反国家关于境外个人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规定。
结汇未严格审核 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农行伊春市分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35笔共计超过1亿元人民币,未严格审核或依法留存结汇凭证等,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分行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规办理结售汇 2009年,
工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辖属台江支行等机构未按规定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涉及42笔,金额折合26.5万美元;辖属鼓楼支行等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延期付汇业务,合计3笔,金额折合294万美元。(记者高晨)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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