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58岁的某公司负责人王影(化名),预谋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透支钱款,以缓解公司资金周转之困。于是亲属朋友以及客户的身份证都被她以各种理由冒用办理了银行卡,并在单位安装了一台POS机。从2005年至去年9月17日案发,她疯狂透支53万余元不予归还。近日,王影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刑十二年。
2009年9月17日,哈市警方接到沈阳某信用卡代理服务公司报案称,哈市某公司负责人王影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一张信用卡,已经欠款2万余元不予还款。
警方传唤王影,经调查发现,从2005年末至2006年初,王影以哈市某公司负责人为职工办理“集团信用卡”的名义,冒用朋友以及客户的身份证,先后在哈市某银行办理了16张信用卡,为了提取、透支方便,王影又申领了POS机,2006年以来王影用16张信用卡在POS机上疯狂透支人民币53万余元至今未还。王影交代,她将透支的款项全部用于公司的经营。
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以王影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