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 截至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38家,兼业代理机构15.6万家,营销员302万余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1实现保费收入5874.79亿元,同比增长12.32%,占全国总保费收入2的73.45%。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465.95亿元
,同比增长1.71%。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38家,比上季度末减少26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6家,保险经纪公司381家,保险公估公司301家,分别占73.13%、15.01%和11.86%。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75.42亿元,同比增长10.44%;总资产达到104.32亿元,同比增长5.90%。
2.业务情况
2010年上半年,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6.24亿元,同比增加18.89%;占全国保费收入3.95%,比去年同期下降0.49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88.31亿元,同比增长22.7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35%。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的财产险保费收入为129.8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58.44亿元,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68.97%和31.03%。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27.93亿元,同比增长13.61%,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60%,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108.80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5.05%,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5.39%;实现人身险保费15.36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2.01%,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26%。再保险业务类经纪保费收入3.77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评估估损金额116.22亿元,同比增长16.80%。
3.经营情况
2010年上半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经营收入46.82亿元,同比增长6.43%。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佣金收入23.65亿元,同比增长17.96%。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16.26亿元,同比增长15.22%,占全部佣金收入的68.75%;人身险佣金收入7.39亿元,同比增长24.41%,占全部佣金收入的31.25%。
保险经纪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8.14亿元,同比增长18.10%。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14.35亿元,同比增长18.00%,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79.12%;人身险佣金收入1.80亿元,同比增长22.27%,占经纪业务收入的9.91%;再保险佣金收入2542万元,咨询费收入1.74亿元,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10.97%。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业务收入5.03亿元,同比增长1.00%。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为4.91亿元,其中,机动车辆险为2.56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52.15%;企业财产险1.17亿元,占23.84%;货运、船舶险5730万元,占11.74%;建筑、安装工程险1966万元,约占4.00%,其他险种占8.27%。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约174.13万元,其他收入1048万元。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155637家,比上季度末增加5779家。
表1 2010年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
类 型 数量(家) 占比(%)
银 行 86628 55.66%
邮 政 20001 12.85%
铁 路 470 0.30%
航 空 2047 1.32%
车 商 20499 13.17%
其 他 25992 16.70%
合 计 155637 100.00%
2.业务情况
截至上半年年末,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 3252.62亿元,同比增长33.33%,占总保费收入的40.67%,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
表2 2010年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
类 型 保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 行 2139.14 65.77%
邮 政 459.95 14.14%
铁 路 0.85 0.03%
航 空 2.67 0.08%
车 商 209.29 6.43%
其 他 440.72 13.55%
合 计 3252.62 100.00%
3.经营情况
2010年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佣金收入 156.92亿元,同比增长33.81%。
表3 2010年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
类 型 手续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 行 74.14 47.25%
邮 政 15.64 9.97%
铁 路 0.09 0.06%
航 空 0.81 0.52%
车 商 20.91 13.33%
其 他 45.33 28.89%
合 计 156.92 100.00%
(三)保险营销员
1.基本情况
截至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023612人,比上季度末增加了9.55万人。其中,寿险营销员2632526人,产险营销员391086人。
2.业务情况
截至 2010年上半年,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2305.93亿元,同比下降8.86%,占总保费收入的28.83%。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1832.72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473.21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0.64%和23.45%。
3.经营情况
2010年上半年,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业务收入262.21亿元,同比下降12.72%。其中,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221.26亿元;产险营销员手续费收入为40.95亿元3。
二、上半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情况及下半年监管政策取向 (一)上半年监管工作情况 1.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
上半年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查实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以确凿事实和典型的案情揭示了目前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的普遍性、严重性和危害性,集中地表现为业务财务严重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资金、大肆利用非法资金进行非法运作、大肆从事破坏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不法活动等。本次检查把严肃依法从重处理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在查处基层机构的同时查处上级管理机构,在查处机构的同时查处责任人员,在查处保险公司的同时查处中介机构,依法严惩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
2.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工作
成立保险营销员管理问题专项研究小组。研究小组围绕“稳定队伍、提升素质、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确立研究专题,进行专项研究工作。本着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改革方向,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就开展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工作,与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初稿)。
3.高度关注市场和防范化解风险
2010年1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件的审判结果,并向广大消费者提示风险。
4.着力加强基础性工作
起草了《保险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网络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结合征求意见,对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了与新《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内容相配套,修改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和题库。完成各保监局辖区内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管理三个子系统的推广上线工作,完成非现场监管子系统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模块的开发工作。
(二)下半年监管政策取向 1.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力度
以上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结果为基础,研究形成对相关保险总公司的针对性监管措施。召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通报会,披露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严重性的违法违规案件,并通报查处结果。
2.扎实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会签相关部委的基础上,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改革方向。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市场主体在符合改革方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保险中介机构合作,走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
3.继续关注和防范风险
继续对保险中介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保持快速反应,及时打击,特别是对保险中介领域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抓早打小,从快从严依法查处;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合谋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同查同处。遵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分类监管为抓手,发挥对保监局的指导作用。
4.继续加强基础建设
出台《保险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和《网络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强化对同一股东投资或控制不同中介机构的审查。下发《保险专业中介行政许可审核流程和要点》。召开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工作会议,加强对各保监局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启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管理子系统、非现场监管子系统和分类监管子系统的推广上线和人员培训工作。
附件 1: 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开展工程保险业务情况的分析报告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年扩大,社会对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强烈。作为主要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充分发挥在工程保险领域的专业优势、数据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提升服务水平,在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推动行业创新、促进工程保险市场发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保险经纪公司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保费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工程保险保费收入分别是10.97亿、16.02亿、24.27亿, 占全国工程保险保费收入比例分别是 34.84%、 40.83%、 47.00%,占比以每年大约6%的速度稳步增长,显示了保险经纪公司在工程保险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和在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二)业务广度不断拓宽、业务深度不断延伸。一方面,保险经纪公司不但参与了包括北京奥运场馆、“南水北调”、“西电东输”、“秦山核电”、“京沪高铁”等许多国家重点工程的风险管理,还将服务领域拓广至地方工程项目,如上海世博会500千伏地下变电站、广东东南轨道交通、云南阿海水电站等工程。有的保险经纪公司还积极服务于国内大型企业“走出去”项目和跨国企业在我国投资的工程项目。另一方面,保险经纪公司在参与某些一期工程项目的同时,就着手研究二期、三期等后续工程和配套项目的风险管理,如“南水北调”二期工程、“海南核电”二期工程等。
(三)服务保险消费者能力不断提升。保险经纪公司通过引入保险竞标等形式,推动保险市场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使被保险人在保险交易中获得更合理的保险价格。向工程项目派驻风险工程师或专业服务小组,编制《保险服务手册》等资料,协助被保险人做好日常的风险防范工作,出险后积极协助被保险人索赔。
(四)对保险产品创新的推动作用开始显现。保险经纪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使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调整、创新保险产品。在海南核电项目中,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方案设计中除常规风险外还考虑了施工中超大件运输和吊装、高精密设备调试等过程中面临的特殊风险,促使保险公司完善了保险方案。
(五)促使全社会不断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和提高风险防范水平。保险经纪公司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进行管理,提高了被保险人的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例如,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铁建等国有大型企业依托自己出资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管理施工风险;有的地方政府在大型工程项目的酝酿阶段就邀请保险经纪公司参与项目规划、风险评估,有效控制风险。
二、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发展上的困难和机遇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主要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无论是资产规模、实现保费收入还是业务收入均稳居保险经纪公司的前列,但这些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市场中的现有地位与理论的、预期的市场定位还有较大距离,功能没有得到全面发挥和体现,主要表现在:市场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缺乏工程领域知识与保险知识兼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专门人才,专业化水平还比较低,风险管理咨询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创新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分析工程保险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保险经纪公司自身条件,可以看到,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伴随着新《保险法》颁布实施,保监会于 2009年10月1日颁布施行了新的《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保险中介法律和监管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比较完善。二是市场机遇极为难得。在国家“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带动下,全国各地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市场机遇前所未有。三是进一步发展的自身条件已经具备。由于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保险经纪公司在工程保险领域已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同时,保险业内外的许多复合型人才不断加入到保险经纪从业队伍中来,成为发展的新生力量。
保险经纪公司要想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保险产业链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工程保险市场发挥更大影响力,就应该:第一,牢固树立服务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把公司的发展摆放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第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第三,切实加强企业内控,在内部管理上精益求精,在成本控制上科学有效;第四,不断推进业务创新,努力满足市场需求。
附件2: 2010 年上半年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收入前 20名排名情况
行政处罚
附件3: 2010年上半年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收入前 20名排名情况
行业要闻
附件4: 2010年上半年保险公估公司业务收入前 20名排名情况
发展规划
1保险中介渠道包括: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营销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2 2010年上半年全国原保费收入7998.56亿元。按保险公司划分,人身险保费收入5980.71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 2017.85亿元。
3由于现有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没有统计产险营销员的佣金支出金额,此处保险营销员中的产险业务收入为测算数据,不作对比。等式为:产险营销员的业务收入=产险公司佣金支出×产险营销员保费占全部产险保费的比例。
4含正在办理“子公司转分公司”相关手续的湖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3683.67万元,河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509.02万元,上海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947.47万元,湖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44.5万元,安徽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63.92万元,辽宁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2.12万元,北京华康宏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0.2万元。
5含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9244.13万元、深圳民太安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3.3 万元、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86.83万元。
注: 1.业务收入为本年累计数,数据来源于各专业中介机构报送保监会季度报表数据。 2.业务收入为各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各专业中介机构不对该数据的用途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5万元,安徽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63.92万元,辽宁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2.12万元,北京华康宏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0.2万元。
5含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9244.13万元、深圳民太安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3.3 万元、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86.83万元。
注: 1.业务收入为本年累计数,数据来源于各专业中介机构报送保监会季度报表数据。 2.业务收入为各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各专业中介机构不对该数据的用途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险代理有限公司163.92万元,辽宁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2.12万元,北京华康宏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0.2万元。
5含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9244.13万元、深圳民太安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3.3 万元、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86.83万元。
注: 1.业务收入为本年累计数,数据来源于各专业中介机构报送保监会季度报表数据。 2.业务收入为各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各专业中介机构不对该数据的用途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吹暮蠊械H魏畏稍鹑巍O沾碛邢薰?63.92万元,辽宁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2.12万元,北京华康宏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0.2万元。
5含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9244.13万元、深圳民太安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3.3 万元、深圳民太安医疗健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86.83万元。
注: 1.业务收入为本年累计数,数据来源于各专业中介机构报送保监会季度报表数据。 2.业务收入为各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各专业中介机构不对该数据的用途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保监会)
(责任编辑:陈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