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运用受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
需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
保监会网站16日发布《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险公司应从前台销售、后台运营、基础管理和资金运用四个方面完善内控制度,做实公司治理。其中,保险公司应在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努力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有效控制资产配置战略风险。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备、内控执行力不强甚至形同虚设等问题。健全的内控是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在资金运用方面,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品种和比例范围内,根据经营战略和整体发展规划,在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努力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有效控制资产配置战略风险。重要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依据和书面记录,重要投资决策应当事先进行充分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应当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完整准确记录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定期进行核对并做好归档管理,其中对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应当每日核对。在交易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性质和来源的资金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在前台控制方面,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投保风险提示、客户回访、保单信息查询、佣金手续费控制、电话录音、定期排查及反洗钱监测等方式,建立销售过程和销售品质风险控制机制,有效发现、监控销售中的误导客户、虚假业务、侵占保费、不正当竞争、非法集资和洗钱等行为,提升业务品质。严格实行保费收取与佣金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对保费和重要单证进行清点对账,确保账账一致、账实相符。应当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在后台控制方面,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统一的收付费管理制度,防止侵占、挪用及违规支付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险公司原则上采取非现金收付费方式,并确保将相关资金汇入保险合同确定的款项所有人或其授权账户。确有必要采取现金方式的,应当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