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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8月13日07:48

  本报讯 (记者赵谨)银监会昨天发布通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要求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同时,要求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通知称,对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或含融资类业务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对于比例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

   通知表示,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银监会称,信托公司的理财要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引导资金投向有效益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高端制造产业等新兴产业。

  

(责任编辑:贾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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