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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 收入“门槛”降低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7月30日09:35

  本报讯(记者耿诺)从8月1日起,城六区(原城八区)内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960元,可以申请廉租房了。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廉租房申请“门槛”自8月起降低,由人均月收入697元调整为960元。符合该条件的城六区居民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廉租住房。

  虽然调整了城六区(原城八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准入标准暂不调整。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除顺义、昌平、密云外不得超过7.5平方米。家庭资产1人户为15万元及以下,2人户为23万元及以下,3人户为30万元及以下,4人户为38万元及以下,5人及以上为40万元及以下。

  从8月1日起,本市各远郊区县政府将结合实际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本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本市先后多次调整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和现在的960元。随着准入标准的调整,廉租住房政策覆盖家庭大幅增加。

  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已累计达到2.4万户。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下一步本市将逐步加大廉租实物住房供应,年底前对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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