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搜狐理财保险案例大赛火热进行中,我们特选择一些经典案例产品与广大网友分享,本次分享的是:华夏人寿保险系列产品。作者:华夏人寿 杨志成
设计方案如下:
家庭成员 |
年龄 |
产品名称 |
保额 |
保障期 |
交费期 |
年交保费 |
胡先生 |
35 |
吉祥三保 鸿福连年意外险 |
20万 100万 |
终身 1年 |
20年 1年 |
9566元 200元 |
以下是关于胡先生的保障计划: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一次性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时满365天之后,若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一次性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保费豁免:
若交费期内不幸患条款所列的重大疾病,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免交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剩余的全部保险费。
4.医疗津贴:
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除享有上述保障以外,可同时领取以下津贴。
住院津贴:疾病300元/天,意外400元/天;
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疾病600元/天,意外700元/天;
住院前门诊津贴:每次最多补贴600元;
急诊津贴:疾病300元/天,意外400元/天;
救护车使用津贴:每次300元。
5.身故保障:
(1)、若不幸疾病身故,一次性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若不幸意外身故,航空事故一次性赔付120万元,火车/轮船事故一次性赔付80万元,一般事故一次性赔付40万元,合同效力终止。
6.全残保障:
若不幸全残,赔付标准是:航空事故一次性赔付120万元,火车/轮船事故一次性赔付80万元,一般事故一次性赔付40万元,合同效力终止。
7.保单贷款:
保险期间满2年后,可将保单价值的80%进行代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8.分红累积: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且于保单周年日分配。此款项可以领取,也可以留存于保险公司,享受复利累积,让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