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14日电(记者 王莹 汪伟)记者14日在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14日正式启动。凡是在辽宁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辽宁省户籍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售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将获得相当于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
据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金允坤介绍,此次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共5类。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同时,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查太森介绍说:“据初步推算,辽宁省城乡居民对此次以旧换新的5类家电产品拥有量约4500万台,大多数家庭购买时间在5年左右,有的甚至达到10年,超过半数的城镇家庭和1/3的农村家庭有更新换代需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进一步刺激家电产品消费升级,按政策引导每年更新家电80-100万台计算,可直接拉动市场消费30亿-40亿元。”
据悉,本次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