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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拒发三套房贷 签约买家能否退房?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5月28日15:04

  准业主刚买了第三套房,不料与楼市新政“撞车”,被银行告知不能放贷,无奈之下想退房,却又遭到开发商拒绝。眼下,新政“过渡期”的房贷纠纷逐渐浮现,行家称“在广州可能已有上千宗”。究竟楼市政策调整是否可视为“不可抗力”、解除购房合同?

  申请按揭与“新政”撞车

  王女士原本在贵州。两年前,随家人移居广州,她把贵州原有的20多平方米的房子转卖给了朋友,另置下广州一套中小户型的房子。今年初,为改善居住环境,看中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约150万元。2月底,王女士与开发商签下认购书,并付了40%的首期。

  3月中旬,王女士向银行递交材料,申请六成按揭。银行重重审批,辗转至4月下旬,程序走到一半,刚好与国务院房贷新政“撞车”。新政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

  “银行那边突然通知,说我的房贷申请没通过审批。”王女士非常无奈,“六成房款总共93万多元,我们实在没有能力负担啊!”她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想要回当初交纳的60多万元首期。

  王女士跟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上写明,若单方违约造成买卖关系破裂,违约方必须交纳违约金。但王女士认为,违约并非自己个人原因造成。“我订下这套房子的时候,银行还是可以发放贷款的。这样的违约属于意外。”不过,为免纠纷,王女士决定退让一步,情愿缴纳违约金,以讨回60多万元首期。“这样的话,我当初交的2万元订金肯定收不回来了,另外还要再赔偿滞纳金我都认了。”

  可是,开发商还是一口拒绝。并称,买卖关系已确立,房子不能退。

  那么,这93万元由谁买单?开发商提出,以装修的名义代办房贷。但对这种“权宜之计”,王女士并不接受。

  类似纠纷广州有上千宗?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告诉记者,像王女士这种例子并不鲜见,在广州或有上千宗;而深圳更甚,众多炒房者在新政发布后纷纷要求退房,惹出类似的纠纷。黄韬说,目前并无一套固定的处理模式,开发商也在尽力跟银行协商,希望银行能有所放宽。“若买卖没达成,开发商也有损失”。

  黄韬表示,若买方坚持退房,有些开发商出于保证品牌的目的和看好后市的心态,会同意退还全额或大部分首期。也有部分开发商拒绝退房,最终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