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理财频道-提供个人理财资讯和理财工具服务 > 保险频道-提供产品和全面资讯的保险门户 > 保险理财

保单宽限期内出险获赔付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0年05月25日15:31

  时报5月24日讯(通讯员刘沛 张玲 记者王颖军)近日,太平人寿一吴姓客户因意外不幸身故。虽然吴某本年度还未及时缴纳当年的续期保费,但细心的服务人员发现,吴某的保单处于缴费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依然有效。经理赔调查后,吴某的家属顺利从太平人寿拿到了理赔金11.5万元。

  2008年9月和12月,吴某在太平人寿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和一份意外险,保额共计11.5万元。今年2月,吴某在自家房顶上修理烟囱时不慎从房上摔下,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家属报案后,太平人寿服务人员发现,吴某所购买的意外险保单本年度未能按时缴费,所幸该保单仍在宽限期内。根据保险法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吴某的保险合同在宽限期内效力并没有终止,在办理完一定手续后,仍可获得赔付。因此,太平人寿受理了吴某家属的报案。经过常规的调查取证和内部流程,吴某家属很快拿到了太平人寿全额支付的保险理赔金11.5万元。

  保险专家介绍,“宽限期”是保险法人性化的体现,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若超过宽限期后仍未缴费,保单效力便会中止,此时客户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但2年以内,客户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复效申请,在办理一系列复效手续后,保单效力恢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逾2年以上未缴费者,保险合同彻底失效。因此,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应该做好保单管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保证保单的效力。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陈彦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