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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保险公司骤然增资80亿 保监会紧盯偿付能力

来源:投资者报
2010年04月19日10:25

  保险公司再次掀起增资潮。

  4月份仅仅过了两周时间就有5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增资。至此,今年已有9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金额总计78.76亿元。

  “保险公司在机构扩张和业务发展上继续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这对公司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增资顺

理成章地成为确保持续增长的前提。”东北证券(32.65,-1.03,-3.06%)分析师赵新安对《投资者报》分析形成增资潮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2010年保监会加强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9家险企密集增资

  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截至4月14日,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有9家保险公司获得了增资,尤其是4月份,两周之内即有5家保险公司增资方案获批。

  这5家公司是生命人寿、昆仑健康人寿、中英人寿、海康人寿、信泰人寿。其他4家公司是中国人民人寿公司(简称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中英大东方人寿公司。

  这不是上述保险公司第一次增资。

  中英人寿自2006年11月首次增资至今,3年多的时间里连续5次增资,总增资额达15.95亿元;人保寿险增资3次;其他保险公司也都进行了2次增资。

  《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获得增资的保险公司主要都是寿险公司,只有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一家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增资的热情要远远高于财产险公司。

  在赵新安看来,近年来寿险公司大肆扩张市场规模,保费收入快速增长,远远超过财产险公司的增长速度。

  增资幅度高达166%~233%

  和去年产险公司平均增资幅度高于寿险的情况不同,今年以来寿险公司进行了一个大翻身,增资幅度开始高于产险公司。

  据统计,8家寿险公司平均增资幅度为68%,唯一的一家产险公司增资幅度为25%。

  处于国内第三梯队的保险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增资幅度最高,达到233%。它是目前国内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重庆)地区的全国性寿险公司,今年1月,公司增资计划得到批复,注册资本从3亿元猛增至10亿元,两大股东——新加坡的大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各出资50%。

  太平人寿增资幅度排名第二,为166%;紧接着是人保寿险、生命人寿,昆仑健康、阳光财险、信泰人寿、海康人寿、中英人寿。

  从增资规模来说,人保寿险以33.83亿元的增资金额高居榜首,注册资本金从去年9月份的54.17亿元升至88亿元。

  其次是太平人寿、中新大东方人寿、生命人寿、阳光财险等公司,他们的增资额度分别为23.3亿元、7亿元、6.01亿元、3亿元。增资额度最少的是昆仑健康,注册资本金增加了6000万元。

  9家保险公司中,总部在杭州的信泰人寿是唯一一家进行了两次注资的公司。在今年1月和4月,原有股东和外资股东三井住友分别对信泰人寿增资3700万元和5500万元,目前注资资本金为6.55亿元。

  增资背后诱因

  偿付能力是险企拓展业务和投资的基本指标之一,而增加注册资本金又是提升偿付能力最直接的方式。因此,险企为了业务和投资,都在设法多方增资扩股。

  “各家保险公司之所以在热火朝天的增资,背后的潜台词是在保费收入大增的情况下,需要提高偿付能力,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赵新安告诉记者:“毕竟保费收入是一项负债,保费收入增加,相应的偿付能力压力也在增大。”

  从去年的保费收入来看,上述的9家保险公司,仅有生命人寿、信泰人寿、海康人寿三家公司的保费收入同比出现了亏损。

  保费收入增长最快的,恰是增资幅度最高的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2009年,公司保费收入实现2.4亿元,同比增长113.56%;同比增长排名第二的太平人寿,则增资额度最高。

  刚刚获得增资批复的中英人寿媒体负责人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再次增资不仅配合了中英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了监管政策的要求,同时也增强了中英人寿的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除了提高偿付能力外,增资还是为了拓展业务。昆仑健康保险的相关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此次增资是为了今年公司的发展做准备,这需要很大的资金,前不久筹建上海分公司获得批准。”

  保监会紧盯偿付能力

  如果没有保监会严格偿付能力的达标要求,很多保险公司或许并不会如此密集地进行增资。

  华泰保险一位工作人员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保监会于3月末曾发文要求各保险公司财务部提供各自的偿付能力现状以及资本补充规划,“虽然是常规的季度检查,但也说明了保监会对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问题的重视。”

  保监会在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上,力度在逐年加大。1999年保监会就出台了有关偿付能力监管办法,2003年进行修订,2008年再次修订。今年2月份,下发了偿付能力编报的规程,把风险权重引入监管。

  保监会从年初就制定了2010年规划——要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明确,要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强化约束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当前全行业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很多公司对资本的依赖性较强,容易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特别是在2010年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下,部分偿付能力处于警戒区域的公司可能会出现偿付能力水平下降、甚至不达标的情况。

  2009年初,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有13家,到2009年末,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还有8家。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不少是新成立的中小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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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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