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其中,与市民购房直接相关的要数“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本报首席记者 薄继东
今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会议指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
会议同时要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
会议要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要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建立考核问责和约谈、巡查制度,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