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在自动取款机上准备取钱时,意外发现另一张银行卡,在贪念驱使下用此卡连续取款三次,获得现金9000元。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响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响为自己一时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9年9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张响从家中骑三轮摩托车前往固镇县城关镇谷阳路烟库旁的农行取款,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取款机中闻洁遗失的信用卡未取出,被告人张响遂分三次从该卡中取走现金9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响退赃9000元,已发还被害人闻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响以合法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张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宾,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