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权拒绝“炒房者”贷款 从三方面严控
来源:
东方网
2010年04月12日06:38
东方网4月12日消息: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全球金融监管的新格局”分论坛上表示,对以炒房为目的的贷款者,银行有权拒绝其贷款要求。
刘明康指出,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已经设立了一个负面的名单系统,遇到炒楼者,银行有权不贷款。而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合作进行监管。
刘明康说,对房地产领域的贷款风险,银监会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严控:
对于土地储备,要求商业银行对土地进行逐块跟踪,严格管理存贷比,并根据地方政府不同的信用状况区别对待。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检查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和财务情况,对开发商贷款实行名单式管理,并禁止开发商用土地做抵押品。
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要求银行必须实行贷款面签制,在首付比例和利率浮动方面,严格区分首套房贷和二套及二套以上房贷。
此外,在谈到民营资本办金融问题时,他表示,银监会鼓励赞成民营资本参与银行,但作为银行的股东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要有从事银行工作的基本技能、有一定经验、有长期的承诺。
他介绍,在目前国内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占比已经超过40%;145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占比超过60%。劳动报 (来源:东方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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