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理财频道-提供个人理财资讯和理财工具服务 > 银行频道-提供银行资讯及最新理财产品的银行门户 > 信用卡频道-提供信用卡最新资讯和信用卡产品查询的门户-搜狐理财 > 业界动态

司法"白皮书"警示社会 强化信用卡发放审核制度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2010年04月09日09:56

  突破“不告不理”被动司法状态,以“能动司法”的理念服务社会,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深入调研,综合本院及辖区10个区县基层法院的审判情况,于昨天上午向社会发布了7份司法“白皮书”,系列“白皮书”反映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内容涵盖房地产、劳动争议、金融商事等审判领域,对社会及各行业存在的问题发出警示。

  违约“跳价”卖房得不偿失

  《2009年度房地产审判白皮书》反映,由于房屋价格持续攀升,在二手房市场不断出现卖方违约“跳价”现象,由此引发了不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法院告诫:房屋买卖应遵循诚信原则,违约“跳价”卖房得不偿失。

  典型案例:秦某通过中介公司与李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秦某出价80万元买下李某的一套房产。李某在收取了定金16万元之后,见房价仍在上涨感到吃了大亏,便要求对方“加价8万”,双方交易失败。

  在此情况下,秦某以李某毁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双方交易失败的原因在于李某因房价上涨而反悔,遂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被告应返还给原告16万元定金,并赔偿给原告16万元。

  做低房价避税属违法行为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由卖方承担营业税、所得税,买方则承担契税,具体交税数额均以房屋交易价格作为计算依据。为促成交易收取佣金,一些中介公司帮助房屋买卖双方做低房屋交易价格,以规避国家税收。然而这种行径往往无法通过税务机关审核,使房屋产权无法过户。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双方拒绝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由此引发了一定数量的中介公司索讨佣金案。法院告诫:做低房价避税属违法行为,对中介公司索讨佣金不予支持。

  追讨加班工资要有充分证据

  《2009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反映,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其中劳动者索讨加班工资的案件占较大比例,有的甚至追讨过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加班工资。由于劳动者仅凭一己之说,无法提供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以印证自己的说法,往往以败诉而告终。法院告诫:追讨加班工资要有充分证据。

  典型案例:厨师肖某在上海一家食府工作已近10年,每月工资从当初的1200元增加至2700元,食府还为他提供了包吃包住的条件。去年,肖某向食府提出辞职,随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不久,肖某将食府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近2年的加班工资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在食府工作后,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报酬均有口头约定,该约定未违反工资标准,且肖某对约定内容也从无异议,因此法院对肖某讨要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强化信用卡发放审核制度

  《2009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反映,信用卡诈骗案呈高发态势。审案法官发现,银行业务员为追求业绩,盲目劝导低收入者申办信用卡,一个低收入者甚至向5家银行申领了8张信用卡。信用卡盲目发放,给持卡人恶意透支创造了条件,当他们无力偿还时,必然使银行资产蒙受损失。法院建议银行不仅要加强信用卡发放的审核制度,对个人申领信用卡的数量也应严格限制。

  杜绝银行柜面操作漏洞

  近年来,短信诈骗、电话诈骗等形形色色的新型犯罪手段频频出现。法院在审理这类诈骗案时发现,个别银行的柜面操作有漏洞,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白皮书”指出,骗贷案件也时有发生,银行应履行谨慎注意义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制堵漏。

  典型案例:一家银行的华山路支行在进行柜面操作时,对开户人身份资料查验不力,未能识别出伪造的身份证,从而使犯罪分子开立了银行账户,以致该账户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提取了骗来的钱款。

  保险业务员误导客户留隐患

  “白皮书”还指出,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争揽生意误导客户,他们有的代客签字,有的擅自向投保人承诺缩短理赔等待期,有的在推介保险产品时夸大投资收益,有的误导客户投保不适合的险种,有的误导客户忽略保险合同的关键条款,甚至还出现了恶意造假的严重违规行为。法院告诫: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业务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害群之马的退出机制。

  典型案例:包工头刘某欲为下属十余名外来务工者投保团体险,然而按规定无固定单位人员不能办理团体险,业务员为做成这笔生意,将这些外来务工者挂在浦东新区某村民委员会名下,办理了相关保险手续。后投保的外来务工者发生事故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被保险人采用假冒投保人名义投保,投保行为无效,拒绝理赔。

  信托资金安全有待加强

  近年来,信托行业迅速发展,“银信合作”等新类型的信托产品不断推出,有的信托产品募集来的社会资金数量很大。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个别信托公司对信托项目管理不善,对募集来的资金监管不力,将信托资金置于风险之中。法院告诫:信托公司应尽职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同时应向信托产品的购买人充分披露信息,及时报告信托财产的情况。

  破产法未引起足够重视

  《1997-2009破产审判白皮书》反映,我国《破产法》实施12年来,市二中院仅审理了11件破产案,而且这些破产案基本上是计划内国有企业破产案,或是对高危券商清理案。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债权人申请其破产的尚属空白,特别是银行,其作为企业最大的债权人,从未对债务企业提出过破产偿债的申请。法院告诫:银行如不及时申请债务人破产,而是等待债务人将资产全部耗尽,那么贷款损失将更为严重。

  “白皮书”指出,对于资不抵债的企业,只要其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并具有发展前景,完全可以运用破产重整程序对其债务进行减免,让企业起死回生,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企业职工多方共赢。

责任编辑:乔瑞昕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