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外资股份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319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定向增发股份的请示》(信泰函〔2010〕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Mitsui Sumitomo Insurance Group Holdings)认购你公司增发的45,854,987股普通股,占你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7%。
二、外资股东参股你公司后3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你公司应在我会下达批复后的2个月内完成验资,并到我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验资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