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怡原 发自上海
昨日(3月9日),中国人寿发布2009年业绩修订公告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于2009年12月22日颁布的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进一步测算,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08年同
期业绩增长200%以上。中国人寿的前一次业绩预告显示,其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08年同期业绩增长50%以上。前次预增公告有偏差
中国人寿在业绩预告差异原因说明中称,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发布了200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因当时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在该公告中说明“本次公布的2009年年度业绩预增情况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公司将在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进一步确认后,及时进行后续补充披露”。2010年2月26日,中国人寿董事会决议变更境内财务报告会计政策。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09年年度业绩进行了进一步测算,得到上述相关数据。
兴业证券最新的报告称,中国人寿2009年盈利存在超预期的可能。由于旧准则对准备金的计提过于保守,此次执行新准则后,公司此前多计提的准备金得到释放。即使按照旧准则,在2009年资本市场转暖的背景下,按照此前的业绩预测,公司2009年净利润也可增到150%以上。而此前的业绩预增公告主要是保险企业刚执行新会计准则、很多细节尚未最后确定所致。
去年净利润超300亿
在2008年的旧口径下,中国人寿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68亿元。据此粗略测算,中国人寿2009年净利润将达300亿元以上,每股收益超过1.06元。相较前次发布的业绩预增50%公告,实行会计新规对国寿的业绩增厚幅度超过150亿元。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三大上市保险公司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8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2009年12月颁布的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测算,其2009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200%、1500%、400%。
业内人士认为,新会计准则下,寿险业的利润普遍大幅增长,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折现率假设的选取方法和范围有所变化,改变了此前按照2.5%计算的预定利率原则;会计新政下,要求传统险依据国债利率加风险溢价,由此,准备金提取较为宽松,此前多计提的责任准备金予以释放,从而转为利润。